本文件给出了城市实体对象标识系统的设计原则、参考模型,并规定了编码规则及标识管理、部署与运行的总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实体对象标识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运行。 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已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为了实现不同应用、不同系统间的互连互通,需要建立兼容性强、技术可靠的标识体系,对智慧城市各类实体对象进行统一标识管理。对城市对象进行统一标识、实现城市虚实空间的映射交互,并以此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和数字资产化,对于实现智慧城市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明确指出要“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2024 年5 月国家数据局等部委发布《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明确提出“探索建设基于城市统一标识体系的“城市码”,推进房屋建筑、重大项目等“落图+赋码”机制,形成“多码合一、一码互联”的服务治理体系。”国家政策对智慧城市实体对象标识系统建设提出非常具体的要求。城市中存在大量实体对象,包括自然实体、人工实体和管理实体等,例如山川湖泊、建筑物、构建物、人、组织等。这些实体对象的管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组织,其属性信息往往以碎片方式分布在不同信息化系统,在不同的管理维护部门存在多种标识方式。另外,由于城市新型基础设施的集约化、一体化、多功能化程度较高,一个设施的管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多重功能和信息,其管理、运行维护、报修等流程繁琐复杂。为了实现不同应用、不同系统间的对同一城市实体对象的属性数据互操作,提高系统互连互通水平,需要在数字空间建立兼容性强、技术成熟的统一标识体系,对智慧城市各类对象进行统一标识管理,实现城市管理对象在不同标识体系间互操作。 智慧城市实体对象标识系统由城市实体对象标识管理系统、城市实体类别管理方、城市实体对象管理方、城市实体对象构成,是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梳理人、组织、事、物体等城市对象各种要素内容,基于统一的标识编码规则,在智慧城市数字空间构建统一的身份标识和时空标识,可以解决与城市对象紧密相关的各种智慧应用与所需多源异构数据互操作的难题。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城市对象标识编码管理规范,提供独立的标识解析服务,可以为各类智慧城市应用提供与城市对象相关联的数据信息服务。 智慧城市实体对象标识系统通过对城市实体对象进行统一的标识编码,在城市各管理部门之间按照业务需求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手机等设备扫码就能获得相关信息,降低了沟通门槛和成本,从而达到多方参与、高效运转的城市精细化治理目的。智慧城市实体对象标识系统有助于实现城市之间、城市各部门和各行业之间跨业务领域的数据互操作,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数据的共享共建、消除信息壁垒、强化政府职能等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