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确立了对以下组成部分进行战斗评估 (CA) 的方法:战斗损害评估 (BDA)、附带损害评估 (CDA)、弹药效能评估 (MEA) 和再攻击建议 (RR)。它为分析师提供 CA 所需的报告定义、方法和原则。它弥合了联合出版物 (JP) 和作战司令部 (CCMD) 的 CA 计划中提供的条令指导之间的差距。
本指令取代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 (CJCS) 指令 3162.02,2019 年 3 月 8 日,“作战评估方法”。
本指令适用于联合参谋部 (JS)、军种、CCMD、联合部队、国防部 (DoD) 战斗支援机构 (CSA) 以及执行 CA 以用于联合或联军行动的联合活动。由于本说明不适用于第三方损失评估,在美军不进行打击的情况下,请使用附录H中的损失定义进行损失评估。请注意,打击被定义为破坏或破坏目标或能力的攻击。
该指令的审查过程建立了评估新武器或能力有效性的程序。
a.将 MEA 建立为 J-2、J-3 和联合火力分队 (JFE) 之间的协作努力。还强调有效的 MEA 必须同时和交互地进行。
b.扩展目标周期第 1 阶段的可交付成果。
C.删除了网络空间评估确定矩阵。
d.补充说,来自 CDA 的表明可能已经发生平民伤亡的信息必须报告给适当的指挥人员,以便为平民伤亡评估和相关调查提供信息。
e.采用综合 NGA 安全分类指南中的最佳实践,以减少操作安全和反情报问题。
F.删除了美国太空司令部的参考资料,并在适用时将其替换为美国太空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