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本手册阐述与联合训练相关的流程、程序及资源。各作战司令部、军种、后备役部队、国民警卫局、作战支援机构、联合参谋部及其他联合组织需依照参考文件(a)颁布的联合训练系统政策与指南,规划、实施及评估联合训练。本手册详细说明联合训练系统的四个阶段、个人与集体联合训练及联合演习,并提供补充指南。
背景。作战指挥官负责确保所属部队的战备状态,并对其指挥范围内的军事行动、联合训练与后勤保障实施全面指导。联合训练系统是以使命任务为核心、基于联合使命基本任务清单的方法体系,用于规划、执行与评估联合训练。a. 联合训练是指运用联合条令或战术、技术与程序,对个人、单位及参谋机构进行训练(包括任务预演),使联合部队或联合参谋机构具备应对作战指挥官认定执行指定或预期任务所必需的战略、作战或战术需求的能力。此类训练可涵盖跨组织伙伴参与,包括美国政府其他部门与机构;州、地方及部落政府;外国军队与政府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私营部门。b. 国防部将运用联合训练系统支持总统国家演习计划。该计划包含以操演为基础的演习,涉及各部门与机构主要负责人,并由总统参与。这些演习致力于实现美国政府战略与政策层级目标,并对国家响应体系提出挑战。国防部通过认证演习计划参与国家演习计划。c. 认证演习计划旨在通过定期举行战略级国家级演习,检验多种模拟危机情境下的计划、政策与程序,提升美军实施联合行动的战备能力。d. 联合演习计划是作战指挥官保持部队训练有素与战备状态、演练应急预案并支持战役计划交战活动的主要手段。作战指挥官指定联合演习计划项目,用以训练其司令部联合使命基本任务清单所述的使命需求,并支持指挥计划中规定的战区与全球安全合作需求。作战指挥官指定的联合演习计划项目可包括作战司令部、军种组成部队、联合及多国训练项目。经联合国家级训练中心认证的军种及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训练项目可纳入联合演习计划。e. 军种联合国家级训练中心训练项目将联合要素融入战术与作战层级的项目演习,使部队具备满足作战指挥官使命需求的能力。联合国家级训练中心为经其认证的军种训练项目提供联合要素资源保障。f. 联合训练环境通过对作战环境进行必要且充分的复现,为用户实施联合训练与联合部队发展提供支持。该环境由影响战备水平达成与能力运用的条件、环境及各种因素所定义,这些要素均基于指挥官的决策。联合训练环境为认证演习计划与联合演习计划提供支撑。g. 作战指挥官必须同步协调司令部的联合训练计划、安全合作规划、军种组成部队训练计划以及其他作战司令部、作战支援机构与支援性联合组织的外部支持。为确保无缝的操作环境,司令部联合训练计划还应考虑与其他美国政府机构、伙伴、非政府组织及政府间组织的跨机构需求。
训练职责 a. 作战指挥官负责所属部队的联合训练。各军种通过其部长负责训练部队,旨在向作战司令部提供军种能力。联合训练系统是基于共同使命基本任务的训练体系中实现联合部队准备与战备的关键。所有人员与组成部队均需按既定条件与标准进行使命基本任务训练,以提供支持作战指挥官的能力,并在联合战役全阶段以及军种、联合、跨机构、跨政府与多国行动全频谱中贯彻作战概念。b. 根据参考文件(s)第167条规定,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主要职能是准备特种作战部队执行指定任务。该条款进一步规定驻美国的所有现役与后备役特种作战部队均隶属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司令被授权制定战略、条令与战术;训练所属部队;为军官与士官开设专业课程;确保部队装备互操作性;以及履行其他类军种职责的相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