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众多伦理委员会撰写了关于AI和ML伦理的报告,并就数据隐私、算法的公平性、无偏见性、AI系统的可信性等提出了建议。然而,当进行详细的审查时,这些或多或少是强制性的建议似乎既矛盾又可讨论。我们的介绍将首先介绍欧盟和世界上许多其他地方正在采用的关于人工智能和大规模ML的许多临时法规的局限性。然后将讨论人工智能系统的鲁棒性和评估需求,特别是基于ML技术的人工智能系统。它将显示在许多不同的领域进行此类评估的困难,例如在自然语言生成中,偏见的概念很难理解,更普遍的是在没有明确说明人工智能系统应该做什么的领域。最后将提出一些设计AI系统的建议,这些系统既不规范也不规范,但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