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令为乘组、班组、小队及分队提供标准化直射接战流程,通过通用规范程序协调各单位行动以建立协同。该条令概念适用于装甲旅/斯特瑞克旅/步兵旅战斗队所有直射武器、武器系统及分队。
直射杀伤链旨在规范描述直射武器操作者、班组、乘组及排级单位的任务行动,使士兵与指挥官最大化杀伤效能同时降低误伤与附带损伤。火力指挥隶属杀伤链"接战"环节,描述班/乘组/集体单元火力指令的要素、术语及类型,构成对确认威胁实施直射的框架。本训练条令为车载武器平台、小分队及集体单位提供高度通用性。"领导者"或"车长"(VC)等术语指代有权下达执行指令的指挥岗位,必要时可增补具体职位说明。
当指挥员决策使用建制直射火力打击确认威胁后,班组/乘组/分队即进入杀伤链接战环节。该环节规范接战实施流程(称"火力指挥"),指挥员随即发布火力指令——标准化格式含九大要素(详见导图1),供班组/乘组消除或削弱威胁。
图:杀伤链
理解本训练条令需明确以下术语:
• 火力指挥:两名及以上士兵协同运用直射/间瞄火力消灭威胁时使用的指令、导语、短语、术语、修饰词、行动、反应、响应及毁伤评估,通称"火力指令"。
• 火力指令:班组/乘组实施直射的标准化九要素格式。
• 接战中目标:已遭直射打击但未达预期毁伤效果的威胁。
• 已压制目标:经直射打击达成预期毁伤效果的目标。
• 确认目标:经充分识别判定型号/变体/通称并判别为敌的目标。
• 判别:判定目标属性(友/敌/中立/非战斗员/不明)。
• 再接战目标:同一操作者/单位在持续接战中二次打击的已知目标。
• 接战:操作者/班组/乘组/分队对单个或多个目标实施直射以破坏威胁决策流程的行动,始于初始火力指令,含后续/补充指令,终于终止指令。
• 接战序列:多目标直射打击顺序,可在火力指挥中指定或遵循标准目标优先级经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