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维夏,江城徂暑。值此时节,一场学术盛宴在备受期待中如约而至,可谓是夏雨雨人。腾讯研究院司晓院长应邀, 以《从“避风港”到“平台法”:网络侵权责任的演变》为题展开精彩演讲。
5月24日下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北京德恒公益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第九讲,在文泓楼一楼报告厅成功举行。腾讯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司晓先生做客本次大讲坛。本次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学龙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肖志远副院长、徐小奔博士、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黎孟龙律师与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全体硕博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院系本科生、武汉其他高校师生和律师等实务工作者共同参与交流。北京德恒公益基金会晏子楠律师专程从北京赶来,对本次论坛的隆重举行表示祝贺。
司晓博士深耕互联网十数载,先后供职于网易、迅雷、腾讯,并担纲“中国互联网+指数”、《互联网前沿》杂志主(组)编。兼任国家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深圳版权协会会长。司晓博士对中国互联网发展中涌现的大量行业问题有着鞭辟入里的分析与深入细致的思考,兼具学术研究的理论深度与实务工作的丰富经验。本次讲座,司院长撷取“互联网侵权责任”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与学术研究的所思所得进行演讲,与在场观众分享个人观点。
讲座伊始,司院长沿着历史脉络条分缕析了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各个阶段与“避风港”规则的与时俱进。司院长以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化变革为切入点,从1964年IBM研发的第一台大型机与1985年微软发布第一款用户界面开始,介绍了20多年间互联网产业发展历经的三个阶段——PC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到如今的算法时代。进而言之,在PC互联时代多是在虚拟空间里进行信息的连接和交互。进入移动互联时代之后,移动设备成为了人身体的延伸。而在互联网等新科技不断演进的大潮中,我们发现互联网与科技公司逐渐占据了全球企业市值排名的最前端,在2019年全球市值排名前十家企业中,互联网与科技公司占据七席,苹果、微软、谷歌、亚马逊、Facebook,以及腾讯、阿里等国内公司均居其列。而且,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在不断进化,身处双边市场,其平台属性与连接的特性不断深化,成为了连接者、匹配者和市场设计者,衍生了电商类、服务类、社交类和金融类等多样化的平台模式,并开始向产业互联网方向发展。
司院长认为,从PC时代开始,“避风港”规则给处于发展初期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例如美国互联网平台“友好型”的法律变革为互联网产业发展扫除障碍,从而推动了本国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此种制度理念也很快被中国、欧盟等主要国家与地区引进。在我国,“避风港”最早发源于版权领域,目前已扩展到民事领域的多部法律中。《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均有“避风港”规则相关条款的设计。通过对相关制度与大量实践的研究,司院长对于如何衡量与确定平台的注意义务有独到的见解,其认为影响平台注意义务的主要因素包括平台服务类型、行为类型、技术能力与权利类型等。以“小程序”案和“云服务”案为例,司院长认为,平台服务类型不同,注意义务亦不同。显然微信小程序并非信息存储与搜索链接服务,其服务类型类似于自动接入与传输服务,不具备识别与制止具体侵权行为的技术能力。
当前,互联网从消费端向产业端深入,各个领域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以网管网”的立法与管理思路开始出现。特别是2009年至今,在互联网各细分领域出现了大量相关立法,这与我国互联网进入精细化发展阶段的现状是相吻合的。通过加强平台责任立法,我国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平台义务体系。《电子商务法》即是我国平台立法的最新典型,涵盖了整个交易进程,探索全方位的电商平台治理,并且根据场景进行了细化。司院长还探讨了“通知-删除”机制在实践中可能导致交易机会丧失、通知被滥用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最新的《民法分则》立法中有较多的讨论。
时代与技术不断发展,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第三阶段出现了算法和“代码之治”的讨论,如莱斯格即提到“代码在网络空间比法律更高效地调节个人行为”。当然,在智能时代算法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算法的发展,诸如莱斯格所言的“代码即法律”对现有体系带来了冲击,科技对社会治理产生了若干新挑战,新技术可能给技术提供方带来新的问题和新的可能性。
在点评环节,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徐小奔老师就“通知-删除”规则责任形态的变化与同学们分享了学习心得。徐老师认为,责任形态变化的立法原理与现代雇主责任类似,基于损益同归的原理,属于过错责任,这种概念上的转换可从过错的角度去理解。德恒律师事务所的黎孟龙律师分享了自己实务中代理案件的经历,认为目前的立法机关已经认识到网络服务平台与侵权行为人之间的关系,侵权责任的分担愈发明晰,这样可使得互联网平台有更多的自由度和发展空间。
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嘉宾就“微信小程序和微信平台之间的关系”、“欧盟最新版权指令的‘过滤’条款”和“平台硬规则与软规则的关系”等问题向司晓院长踊跃提问,司院长一一给予了精彩的解答。讲座最后,主持人彭学龙教授对司院长的精彩分享表示衷心的感谢,认为本次讲座内容翔实、见微知著,既透析制度精义又洞彻行业走势,娓娓道来、春风化雨,令人意犹未尽、受益匪浅。在热烈的掌声中,“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第九讲圆满结束。
“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北京德恒公益基金会于2015年携手创办。秉持“理论厚实、品味高雅、话题新颖、视野广阔、形式多样、紧扣实际”的理念,讲坛广邀国内外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实务界知名专家学者登台论道,以培养高端型、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为依归。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教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宿迟博士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于慈珂司长等先后莅临讲学,皆为一时之盛,嘉惠士林,德泽学子,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