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商品机,最直接,也最简单,一般来说,看稀罕,偷窥的居多,所用控制方法往往是直接遥控飞行,或者预先定航路点,依靠GPS信号自动飞行。其实,商品机也有办法实施攻击,利用地形遮蔽,利用控制距离带来的信号强度比,利用定向锁定能力,一旦进入到定向锁定(如磁航向角),纯粹的电子反制就几乎丧失反制作用。
自制无人机,确切地说,是自制或自己定制控制链路,有航线飞,也有实时遥控飞,还有就是无链路全封闭飞行。依靠的导航手段有GPS,有惯性制导,有罗兰导航,也有地图匹配,还有各种组合式和其他方式。最为简单且有效的,是利用无人机的稳定自航能力(如大上反角机翼,如稳定方向陀螺仪),附加速度和计时器,飞行到预订航程上“投弹”,此种即为“标枪”式攻击,对于机场等大尺度目标危害较大,无论是各种电磁干扰,都将失去作用。
我们往往关注于商品机的黑飞,但是在实际使用中,自制类无人机的黑飞,在和平时期已经占有较大比例,在非和平时期和场合,则担任了“黑飞”的主角,这个时候,已经不能称之为“黑飞”了,而是真正的作战对象。它的攻击方式,模式和频率,战术组织,绝非和平时期“黑飞”的商品机可比。
和民航机,合作目标无人机,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空域,同一频率,同样的利用GPS定位导航,只怕是很容易想到的攻击方式,如何在预先得知合作目标信息的前提下,选择性地反制黑飞目标,将是一个硬性要求。
反无人机,上可上升到国家安全,下可延伸到日常生活的安全。
还是那句话,没有攻不破的防御,也没有反制不了的无人机。从攻方找战术和技术,才能更好地研究反制方式。
一切从接近实际,反映实际的攻击方式出发,开提升自己的反制技术和手段,才是正确的态度。
而“评估规则不能反映我的反制装备的能力”,就是显然地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