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碳」, 36 碳围绕“双碳与ESG”议题推出的专访栏目,我们会寻找业内大公司“双碳业务”的关键角色、明星企业 CEO、学界产业代表等人物,针对碳中和战略、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等话题,进行一场深谈。
以下是「谈碳」的第七期,36碳独家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王遥研究绿色经济、可持续金融多年,著有《碳金融:全球视野与中国布局》等书。我们聊了聊对于“漂绿”现象的看法,以及国内外上市公司如何科学构建ESG体系、ESG监管机构如何更加客观等问题。
文|邱晓芬
编辑|苏建勋
来源|36碳(ID:carbon_36kr)
ESG报告、ESG投资本应该是上市公司们正面形象的一项注解,近期却负面新闻密布。
近期,BBC报道指出,环保主义者正起诉荷兰航空公司“漂绿”,认为该公司报告中所谓的“碳抵消”计划和广告,给民众传递了航空业不会加剧气候变暖的糟糕印象。这也是首例针对航空业上市公司“漂绿”的指控。不仅如此,近期在石油行业、烟草行业,也都纷纷爆出来自世卫组织或者环保主义者的“漂绿”指责。
“漂绿”(Greenwashing),指的是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以ESG之名进行虚假环保行为。国外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SEC紧锣密鼓的调查撕开了“漂绿”现象的冰山一角。
据外媒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调查高盛集团资产管理部门的环保、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共同基金,原因是该基金的某些投资违反了文件中承诺的ESG指标。而已经有公司为“漂绿”现象付出了惨痛代价,6月份,德意志银行旗下的子公司德意志资管首席执行官就在收到“漂绿”指控之后引咎辞职,纽约梅隆银行此前也为此支付了150万美元的高额罚款。
漂绿现象大行其道,其实也暴露了当下上市公司在ESG监管方面的种种问题。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告诉36碳,这一现象的症结是,目前上市公司的ESG数据披露规范并不统一、ESG数据质量和评级标准尚且存在模糊空间,再加上,多数国家对“漂绿”现象还没有明确严苛的处罚。
不过,现下SEC已经捕捉到风吹草动,政策还在快速跟进。5月份,SEC便提出两项规则变更,为了防止基金用ESG进行误导性或欺骗性声明,提高对基金ESG相关的披露要求。
把眼光放回国内,尽管披露ESG报告并非多数上市公司的强制任务,在双碳目标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愿意主动披露ESG报告。沪深交易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有超过1400家上市公司独立发布了ESG报告,全市场ESG报告披露率首破30%。
随着国内外ESG发展渐趋主流,王遥判断,未来国内上市公司的ESG报告披露数量、质量也会随着企业自身ESG意识增强、以及监管严格和投资市场发展而逐步提高。此外,市面上也出现了不少鉴定企业ESG报告质量的第三方公司,随着这一行业的发展,未来上市公司对于在ESG报告中增加鉴证报告的意愿也将提升。
尽管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还鲜少爆出“漂绿”的情况,在未来应该如何避免?王遥认为,首先,为了国内ESG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国内监管机构应该尽快融合国内外ESG相关指标,形成符合国内资本市场特色、企业实际需求的统一的ESG标准。
图注: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王遥,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
在公司的层面,企业自身的自觉也是必不可少的。王遥认为,企业可以从完善制度、设立目标时间线、定期核验等方面确保企业落实ESG报告中所承诺的做法。
以下是对话实录,略有摘编:
SEC扫荡大基金,撕开漂绿冰山一角
36碳:SEC审查了高盛在内的几家机构,原因是存在漂绿问题,您认为这背后其实暴露了什么问题?
王遥:
“漂绿”概念最早于1986年由美国环保主义者Jay Westerveld提出,用来描述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进行的虚假环保行为。
当前,由于绝大多数国家尚未就ESG投资中的“漂绿”行为处罚予以明确,ESG投资漂绿不受惩处或违规成本极低,少数基金经理人在隐性的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利用ESG数据披露规范不统一、ESG数据质量和评级标准暂时较模糊等空间,出现了实际投资行为与策略不符,但还是给产品贴上绿色标签、重仓股票与基金主题不符、基金管理人风格偏移、或对投资者夸大产品的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及抗风险能力的行为。
ESG投资“漂绿”问题确实存在于在金融市场中,譬如一些资管机构发行标榜“绿色投资概念”的基金,利用相对主观的主题概念,以“伪ESG”吸引注重ESG和可持续理念的投资者,这对社会和经济造成不良影响。
近期,SEC对高盛等机构的审查反映出随着ESG投资“漂绿”事件的增多,监管机构也在日益重视ESG投资“漂绿”现象,加强对ESG投资产品的监管与审查以应对市场环境变化。
36碳:SEC的审查,是否会波及赴美上市的国内公司?
王遥:SEC加强审查也会对赴美上市的国内公司产生威慑作用,敦促赴美上市的国内公司加强自身监管,做好ESG信息披露,真正践行ESG和可持续发展。
尽管此举对于赴美上市的国内公司而言确有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对于一直积极做好自身ESG信息披露、持续强化ESG能力建设的公司而言,带来的影响有限。从侧面来看,这一举措也能够进一步促进国内企业强化对ESG理念的理解和践行。
36碳:上市公司所披露的ESG报告中,公司所承诺的做法如何得到落实和保证?或者说这只能依靠公司自觉力?
王遥: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鉴证的方式,加强对公司运营活动可持续性的评估和监督。譬如可以借鉴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独立审计机制,引入独立绿色鉴证机构。
另一方面,企业的自觉力是必不可少的,可以从完善制度、设立目标时间线、定期核验等方面确保企业落实ESG报告中所承诺的做法。
首先,企业必须制定相关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各部门和员工的行为,对企业整体可持续和绿色发展做出要求;
其次,设立详细的目标时间线,对ESG目标实现的时间期限进行管理,有助于短期、中期、长期目标依次实现。
然后,可以在内部设立监督部门,专门记录企业经营活动、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等情况,分析这些活动的变化以及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照ESG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进行校对、核验。
ESG报告的杀伤力
王遥:在内容板块上,一般分为领导致辞、企业简介、报告编制背景、主体内容、第三方鉴证情况、索引表和读者反馈表等几大板块。
在报告编制背景部分,会介绍该报告所披露信息主要参照的国内外相关信息披露原则指引;报告的主体内容主要是介绍公司在环境(E)、社会(S)和治理(G)三大维度下所采取的积极措施以及取得的绩效。
一般而言,公司会根据自身经营业务活动特征以及各类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诉求确定ESG关键性议题,并依据这些关键性议题搭建ESG报告架构,描述公司在各项议题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典型案例以及责任绩效等情况。
36碳:国内目前越来越多的A股公司披露ESG报告,这些公司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和目的?
王遥:ESG报告既是上市公司面向各类投资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其中包括监管机构、社区、职工、供应商、消费者、公共环境、媒体等)进行全方位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是上市公司系统性披露其履行ESG理念、制度、措施和绩效的有效路径。
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时主要参照的依据来源主要有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及上市交易所、研究机构或行业协会发布的相关指引,此外部分上市公司还会同时参照国际范围内影响力较大的组织机构所发布的相关原则进行信息披露。
36碳:上市公司ESG报告从披露数量、质量等方面,未来总体上会有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王遥:对于我国内地上市公司而言,披露ESG报告并非一项强制性任务。随着国内外ESG发展渐趋主流,以及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逐渐强化,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我国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将继续发展。
一方面,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数量将会有显著提升。另一方面,ESG报告的披露质量会随着企业自身ESG意识的增强、监管举措愈发严格以及投资市场的发展逐步提高。
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将对上市公司ESG报告中更多细节内容进行完善,企业所披露的ESG信息将更加规范,进而支持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当上市公司自身注重ESG及可持续发展,就会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持续关注和监测,对于最终呈现的ESG报告的质量有所把控。
此外,随着第三方鉴证业务在ESG信息披露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未来预计针对独立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进行第三方鉴证的上市公司数量也会增加,进而为其所披露的每一项ESG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提供保障。
36碳:对于上市公司们来说,一份ESG报告的好坏未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王遥:在一份标准的ESG报告中,通常包含企业全价值链的利益相关方识别,和中小投资者(散户)、大投资者和合作方等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实质性议题梳理与企业行动。
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下,企业种种非财务行为对股价和市场信誉都极易带来正负面的波动,ESG报告则是在传统财务绩效展示之余跟随市场变动需求下编制的报告,用于更为全面展示企业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担当,补齐在舆论下更为有针对性的议题回应。
因此,ESG报告在信息收集、梳理、编制和发布的过程中,一方面可协助企业更为清晰的评定自身在财务指标之外的环境和社会贡献程度,了解市场多元化的利益相关方的真实需求;
另一方面则向市场展现更为客观和全面的企业发展情况、支柱信誉建设的同时,企业通过积极响应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实质性需求也是发现企业未来可持续增长方向的有效执行路径。
ESG监管任重道远
36碳:目前行业当中也产生了各种ESG评价机构,各自的评价体系又有哪些相似和不同?这些机构的存在,对于改善上市公司“夸大”ESG数据、漂绿的现象是否有所帮助,是否可以根治顽疾?
王遥:目前而言,ESG从指标设计到评价体系建设仍处于多样化发展、以市场化机制检验和实证阶段,国内外ESG评级机构和评价体系有一定的异同点。
在共性上体现为ESG二级指标多参照国际组织可持续发展议题,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框架TCFD等;在差异上可体现为具体的细化指标设计、定性定量评价的数据获取及渠道、评级体系的方法学、特色化行业及地区因素调整等。
ESG评级机构作为专业且客观的第三方,是以市场机制为引导深化企业对ESG执行的有效手段,也是支持金融机构和协助投资者ESG风险管理的重要数据参考。
当前,ESG信息披露尚未明确框架和标准,企业ESG数据披露也存在一定的良莠不齐,同时ESG指标数据中常涉及非结构化数据转化;以上均给评级机构带来一定的挑战和不断完善的升级空间的同时,ESG信息披露也将充分依据市场应用需求,紧跟ESG评级方法学研究持续推进。
未来,对金融机构和企业执行严苛的ESG信息披露,将会从全方位的ESG数据相互验证对相关机构起到一定的警示和监督作用。
36碳:这些评级机构是否存在着地域限制,比如国外的机构是否能得到国外认可?评价机构们对于ESG报告的评价标准和认可度,是否是得到监管的?
王遥:目前这些国际上被广泛认可的主流评级机构,如MSCI、富时罗素、晨星等,其ESG评级体系搭建逻辑主要遵循欧美资本市场的原则和标准,在应用于发展中国家中仍存在一定不适用性,受到地域及市场发展的限制。
虽然部分评级机构的ESG评价体系会区分为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两个板块,但由于缺少对具体应用市场的本土化考量和差异化指标的设置,导致被评价市场的企业ESG绩效表现可能无法与国际标准形成有效映射从而得到公允评价。
举例而言,由于国情及主要发展侧重方面、政策体制、市场机制、文化背景及语言障碍、信息公开程度与数据可获得性等多方面的限制和壁垒,国际主流评价体系应用于发展中市场时,指标有效性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其评级应用与结果评判容易产生偏颇,缺乏精准性,导致横向可比性不强。
从监管认可度来说,目前全球许多监管机构均已制定了强制性或指引性的ESG信息披露要求,对ESG报告提出更规范化的要求。而其制定依据主要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等相关目标与标准,这与各主流评级机构ESG指标搭建依据基本保持一致,可见评级机构对ESG报告的评价标准一定程度上是符合监管方面对ESG信息披露要求的思路与逻辑的。
就国内来说,我国监管机构目前暂无形成统一的ESG标准和框架,对ESG报告的披露也暂无强制要求,考虑到国内外ESG标准的差异性和不兼容性等一系列问题,为了我国ESG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我国监管机构仍应尽快融合国内外ESG相关指标,形成符合国内资本市场特色和企业实际需求的统一的ESG标准。
36碳:机构们的评级,各自如何统一评判标准?又将如何保证这些机构给出的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王遥:虽然此前各机构ESG评价体系所参考的国际通用标准大同小异,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等,但由于不同通用准则在细化指标、不同维度的关注程度、行业特性等方面的考量与侧重点不同,导致了ESG评判标准的差异性。
为保证各评级机构对企业ESG评价的规范与公允,在去年11月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正式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旨在推进全球公认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制定工作。
今年3月底,IS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为全球市场提供了更规范、更全面、更具有可比性的ESG评价框架。
这将为第三方评级机构提供统一的标准参考,使得其评级结果和报告更客观更有参考价值;同时也为监管部门完善ESG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标准,进而进一步监督及规范评级机构的市场评级实践。
36碳:对于国内的上市公司来说,A股又是否有自己的ESG评价体系,如何建立符合国内情况的体系?
王遥:虽然国际ESG标准和方法学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具备权威性与品牌效应,但与之相对应的地域不可比性也不容小觑。据中财大绿金院对比不同评级机构下中国A股ESG评级分布情况,中国A股上市企业在MSCI和FTSE Russell等ESG评级中呈现左偏、普遍低估的情况。
因此,在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ESG体系方面,一是亟需推进ESG发展配套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强化ESG信息披露要求、明确ESG指标框架、金融机构ESG风险管理,督促各层级市场参与主体ESG发展理念深化,多视角探索本土化ESG发展亮点和融通难点。
二是积极推进本土化ESG指标研究,重点关注本土化特色与国际通用指标的融通、转化,如在环境维度融通生态环境和碳中和的相关内容,在社会维度纳入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在治理维度则重点关注国有企业的社会功能性角色,其特有的治理特点等。
三是积极探索ESG产品创新研究与实践,以成果与国际资本市场对话,展现差异化ESG指标的重要性。
中财大绿金院也构建了适用于中国企业的ESG指标体系。为更全面客观的对中国企业进行ESG评级,中财大绿金院创新开发兼具中国本土特色和国际准则的“1+1 ESG评级体系”,旨在与国际可持续发展方向契合,满足国际投资者观察视角的同时,包含中国本土特色指标,更为针对的衡量中国企业的ESG表现,为国际投资者参与到中国ESG投资市场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在市场验证下,路孚特、德交所等已在其投资管理中开始关注中国本土ESG指标补充,德交所下属指数公司STOXX与中财大绿金院合作开发“STOXX-IIGF 中国A股ESG优化指数”。
36碳:今年标普500ESG指数中,特斯拉被剔除,福特宝马反而保留,因此近期行业对于这一指数的争议也比较大,您如何理解这一反差?标普500ESG指数后续对于ESG投资的指导说服力是否被削弱了?
王遥:新能源车相较于传统能源车的绿色程度更高,但ESG概念更多考量的是行业中性。即假设一个绿色行业的企业A公司的ESG表现差,那么相较于一个开展了绿色转型工作、但处于传统行业的企业B公司,A公司的ESG水平还是可能会差于B公司。
而据市场公开信息,像宝马等这类传统汽车行业近年来在绿色低碳转型和ESG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而特斯拉在其实质性的ESG信息披露中仍存在披露不全面、ESG信息不够透明等问题,因而在标普的ESG评价标准下,会出现特斯拉被剔除的情况。
标普作为国际评级机构在ESG评级方面还是具有一定全球影响力的,因此对国际投资者来说仍然是重要的ESG投资参照,但在投资具体企业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分析,尤其是中国企业在国际ESG评级中确实存在被低估的情况。因此对于国际ESG评级的指导性要综合所投标的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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