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里的两次恶性事件,已经将滴滴顺风车推上了风口浪尖。科技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新生事物,法律法规如何完善、相关责任如何界定、相应的监管如何实施等等。
“越是能够带来巨大生产力进步的技术,带给人类社会的冲击也越大,也越容易出现一系列伦理和社会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锐说。法的滞后性,是法律的本质特征之一。如何在这个科技以指数速度发展的时代弥补法律滞后带来的隐患,尽量让法律跟上时代的脚步,是法律工作者面对的一个全新课题。
就人工智能而言,它将给人类社会带来以前科技所不能达到的颠覆性影响。一方面,人工智能取代(绝大部分)人类工作岗位后,将对现有社会分工结构、劳动报酬体系等带来冲击;另一方面,当人工智能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个体,将对传统法律理论提出巨大的挑战。例如,自动驾驶汽车的主体责任问题,已经是法律界一个广受热议的话题。
我国正在抓紧完成人工智能的标准化体系制定,包括相关社会伦理道德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郭锐教授正是国家标准委人工智能标准化总体组《人工智能社会伦理专题研究》课题负责人。本次“人工智能创新大讲堂”,长期以来专注于伦理学、社会责任以及前沿科技相关法律研究的郭锐教授将分享他近年来在有关人工智能的伦理与治理方面的研究心得。
人工智能的伦理与治理
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新科技常常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社会的进步。越是能够带来巨大生产力进步的技术,带给人类社会的冲击也越大,也越容易出现一系列伦理和社会问题。十九、二十世纪兴起的工具理性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把人带进了算法决策的技术规程之中,人被对象化的危险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在自动驾驶汽车、 医疗、传媒、金融、工业机器人以及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和场景的应用固然带来了效率的提升,但人工智能系统的自主性使机器逐步替代了人的工作,引发了社会公正、安全以及责任界定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把人工智能的伦理和治理问题相结合来思考。
郭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公司法、金融管制、人工智能的伦理与管制。国家标准委人工智能标准化总体组《人工智能社会伦理专题研究》课题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