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的蓝色“医谷”关注我们
“置顶公众号”即刻获取最有价值行业趋势信息
医谷微信号:yigoonet
编者按:近日(7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6月21日报送)。其中对医药零售行业进行了分析盘点,医谷截取相关信息如下:
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1、全球药品流通行业概况
全球范围内经济复苏、人口老龄化日益显现、疾病谱悄然变化正在积极拉动全球药品流通市场增长。根据IQVIA的统计数据,全球药品支出从2017年的1.1万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1.2万亿美元,预计到2019年将接近1.3万亿美元,全球增幅为4%-5%;在发达市场新药普及和新兴市场体量增长等因素的驱动下,未来五年的复合增长率为4-7%,至2021年,全球药品市场销售额将达到1.5万亿美元。从全球来看,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国外药品流通行业的先进经营模式对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美国连锁药店发展历程及现状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药品零售市场之一。美国实行医药分业的医疗体制,医院一般设住院药房而不设门诊药房,门诊病人在取得医生处方后,一般需要到药店购药,同时药店广泛参与医疗保险业务,也是医疗保险最重要的终端之一。
随着美国药品零售业的发展,20世纪初,美国开始出现连锁经营模式药店且发展迅速。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连锁药店企业之间、连锁药店与独立药店之间开始大规模的兼并活动,形成了多家跨地区的全国性药品连锁企业。目前,美国连锁药店具有规模大、分店多、分布广等特点,在美国医药零售业中占据主导地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美国前三大连锁药店门店数量合计超过21,000家。最大的连锁药店公司CVS已拥有超过9,900家门店,2018年销售额达到1,946亿美元。
为顺应消费者对健康、专业、便利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以沃尔格林等为代表的美国连锁药店很早采取“药店加便利店、前端加后端”的多元化经营模式,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连锁药店以打造“健康美丽产品专卖店”为经营主旨,将其经营品类扩展至与健康、美丽相关的产品。
(2)日本连锁药店发展历程及现状
日本连锁药店的发展源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大多是从车站前的药店、药局发展而来。为顺应消费者对健康、美丽和低价的追求,日本现代连锁药店经营品类已涵盖药品、健康食品和化妆品,日本的医药零售业已从疾病产业转向健康产业。
过去,为了适应以疾病产业为核心的发展战略,日本医药零售业的商品销售构成中,药品占据70%左右的份额。随着医疗重心从治疗向预防转变以及日本国民的自我预防意识增强,日本医药零售业开始不断涉足健康产业领域,并在药店经营功能性食品、营养辅助食品等产品。2016年,在日本零售药店的商品类别销售构成中,药品仅占据32.2%的份额,化妆品占据21.1%的份额,日用杂货和其他产品占据46.8%的份额。
综上所述,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国外连锁药店,其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特点以及“药店+便利店”的模式值得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借鉴,为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向“做大做强,差异化经营,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专业化服务”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2、中国药品流通行业概况
(1)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前,由于药品的特殊性,我国严格控制药品的流通。“去医院看病,到药房拿药”成为医药消费基本模式,使得医院成为药品销售的主要终端。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药品流通从计划分配体制逐渐转向市场化经营体制。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医药零售行业的严格管制开始松动,民营资本开始进入连锁药店行业。2000年,我国医疗制度改革开始全面实施,百姓用药消费从医院开始向药店分流。同时,国家首次取消对跨省市开办医药连锁店的限制。这些市场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医药零售业的迅速发展。
2003年以后,随着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日益凸显,平价药房开始异军突起。随着平价药房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药品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促使多元化经营模式开始进入医药零售行业,药店开始尝试多元化经营。社区便利药房、专业药房等多种业态开始出现,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及个人护理品等商品也开始进入药店销售的商品品类之列。2007年起,“大健康”药房开始成为零售药店的主流方向。
2009年,新医改方案启动。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基本药物制度开始逐步建立,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得到了有效缓解。在社会经济与居民收入不断提升、百姓对健康的关注日益提高、新医改提倡“预防”为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提出“治未病”的医疗指导原则等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消费者在药品选购过程中对药店专业服务能力与便利性因素的考量日益提升,对价格因素的考量开始下降。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变化推动了专业药房与社区便利药房的发展。
(2)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两票制”、“处方外流”等改革措施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消费升级、国民对健康刚性需求的增加以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制基本建立,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
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医保覆盖范围的扩大和国民对健康刚性需求的增加,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逐步增长。根据国家商务部统计,2017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20,0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8.4%。
2011-2017年国内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1年-2017年)》
②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我国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比重从2013年的64.3%提高至2017年的70.7%,其中4家全国龙头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规模的37.6%,30家区域龙头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24.5%。销售额前100位的医药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232亿元,占零售市场总额的比重从2013年的28.3%提高至2017年30.8%,其中,6家全国龙头零售企业销售总额为510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12.7%,30家区域零售连锁企业(排名7-36位)的销售总额为522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13.0%。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③“互联网+药品流通”进入创新发展阶段
2017年,随着“互联网+药品流通”行动计划的深入推进,医药电商行业逐步进入转型升级的创新发展阶段。特别是互联网售药A证、B证和C证的取消,为“互联网+药品流通”带来重大利好。从总体销售规模看,2017年全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额73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2.5%,其中B2C业务同比增长21.4%。部分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电商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积极探索社会资源整合,纵深拓展平台化发展模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新型供应链服务,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药事服务和贴心的购药体验。
3、我国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1)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处于药品流通行业中的医药零售子行业,其行业发展状况如下:
①医药零售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张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人口老龄化与城镇化多重因素驱动下,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张。
根据国家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公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为4,00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9.0%。
2011-2017年我国医药零售市场销售额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1年-2017年)》
②零售药店终端占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较小,未来市场空间较大
药品销售主体可分为三大终端,分别为公立医院终端(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及县级公立医院两大市场),零售药店终端(包括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两大市场)和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包括城市社区卫生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两大市场),2018年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最大,占比为67.4%,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占比为22.9%,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份额占比为9.7%。未来,随着“处方外流”和“医药分开”等医改政策的落地,药品销售预计逐步流向院外市场,三大销售终端占比将面临调整,零售药店终端占比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医药零售行业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2018年药品销售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米内网
③医药零售药店数量规模较大,连锁化率与集中度稳步提升
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药店零售连锁企业5,409家,下辖门店22.92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2.45万家,全国零售门店总数为45.37万家。零售药店连锁化率(零售连锁企业下辖门店数占全国零售门店总数的比例)达到50.52%。我国药品零售连锁率逐年提升趋势较为明显,有利于提升医药零售市场集中度和企业市场信誉度,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和企业的经营成本。
2011-2017年我国医药零售门店数量分布及连锁率变化情况
④医药电商市场初步形成,渐入快速增长阶段
随着国内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医药电商市场已初步形成。2005年9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我国医药电商市场发展进入起步阶段。近几年,医药电商的总体增速较快,根据国家商务部统计数据,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从2015年的476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736亿元,占全国医药市场规模由2.9%提高至3.7%。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降低了药品电商准入门槛,释放市场活力,并同时加强对药品制造和流通企业及流通环节的行业监管,提升药品市场的运行效率。上述措施有利于医药电商走向规范、有序、集中发展阶段。随着针对医药电商相关规范政策的逐步出台和实施,药品批发企业、医药零售企业以及第三方电商平台等开始陆续加大在医药电商领域的投入,我国医药电商市场预期将持续处于快速增长阶段。
(2)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发展趋势
①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城镇化水平提升以及新医改背景下医保覆盖率扩张等因素共同影响下,我国医药零售行业面临长期发展机遇,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②行业整合加速,行业集中度、连锁化率将进一步提升
2016年12月,国家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提升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并且提出具体目标:到2020年,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2017年末,我国药品零售连锁率为50.5%,已达到2020年药品零售连锁率目标。但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医药零售市场发展情况进行对比,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市场的集中度、连锁率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美国、日本零售药店市场的集中度、连锁率对比
数据来源:《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8)》、CVSHealthCorp2017AnnualReport、Walgreens2017年年报、RiteAid2017年年报、《中国药店》杂志年年报、《中国药店》杂志
近年来,大型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进行行业整合,集中度、连锁化率进一步提升的发展趋势较为明显。
③专业医药服务能力将成为医药零售企业未来重要的市场竞争力
由于药品的购买与使用密切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因此,需要零售药店能在消费者购买药品过程中提供专业药学指导。同时,随着当前“医药分开”、“处方外流”等相关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地,医药零售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处方药销售会成为零售药店销售额的重要增长点,另一方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处方药需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或药学服务人员,这对零售药店专业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药品销售对安全的特殊要求以及相关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地都将推动医药零售企业不断提升专业医药服务能力。
④医药零售企业将围绕“大健康”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和服务
随着新医改政策配套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毛利受到挤压,单纯的药品销售已经无法满足医药零售企业对盈利的需求,传统的商业购销模式面临较大挑战。为在激烈的药品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医药零售企业开始探索新的经营模式。随着国家商务部将开展“多元化服务”作为推动药店转型升级发展的方向之一,大型医药零售企业开始探索多元化经营策略,把产品线从疾病治疗拓展到疾病预防、保健养生、护肤美容等“大健康”领域。围绕“大健康”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为今后零售企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另外,在营销模式上,“大健康”药店将不局限于促销与买赠,而是跨出店面到整个商圈去培养消费群体,并利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者行为,培育忠诚顾客。
⑤“药品+互联网”销售模式发展较快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未来,互联网将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等领域深度融合,中国的医疗服务模式和患者的就医行为正在发生改变,“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互联网+药品”模式也将随之获得更快发展。
⑥“新零售”时代的到来将对医药零售企业信息化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阿里研究院发布的《新零售研究报告》对“新零售”的定义,新零售是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的数据驱动的泛零售形态。该定义明确了未来零售业的两大关键竞争要素:消费者体验与数据驱动。随着“新零售”时代的到来,医药零售行业作为零售业的一个子行业,同样需要在对消费者购买、供应商采购以及物流配送等业务流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优化消费者体验、拓展向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能力、提升企业自身运行效率。这将对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化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我国医药零售区域竞争特征明显,大型连锁企业竞争优势明显
我国零售药店目前集中度较低,呈现较为分散的区域竞争态势。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7年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占零售市场总额的30.8%,其中,6家全国龙头企业的销售总额510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12.7%,30家区域零售连锁企业(排名7-36位)的销售总额522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13.0%。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批区域性市场领先的医药零售企业,但行业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医药零售市场发展情况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
受各地政策不同和物流配送距离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医药零售行业的区域性竞争特征较为显著,多数医药零售企业仍以区域性经营为主,各区域内均有规模较大、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在该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地位,并开始对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零售药店进行整合。
此外,同一区域零售药店之间的竞争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限制。现阶段我国部分城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网点规划及监管考虑,对于新设零售药店存在距离、面积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这些规定对医药零售企业的拓展构成一定限制,但也对现有零售药店形成了一定的保护,特别是大型连锁零售医药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其既有网点优势、品牌优势及资本优势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
2、医药零售行业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
我国出台政策明确提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逐步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以零售药店为主导的市场化药品供应体系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015年,国家实施药品价格放开政策,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政府原来制定的药品价格。较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随着医药零售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以及药品价格的市场竞争确定,医药零售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四)行业壁垒
1、政策及经营资质壁垒
由于药品是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特殊商品,因此医药流通行业受国家政策管控较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药零售企业经营医疗器械、食品等品类需取得相关经营许可;按照国家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零售药店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一定年限的经营期、达到GSP标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营业面积、人员配置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申请成为医保定点药房。医药零售企业受国家较多管控,需取得各类资质方能经营,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政策及经营资质壁垒。
2、规模壁垒
医药零售企业只有通过规模化经营才能实现“低成本、高利润”。医药零售企业盈利能力取决于与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和在下游消费者中的影响力,规模优势有助于提升企业议价能力并提供较好的售后服务,在市场上争取更多的主动权和竞争优势。这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规模壁垒。
3、资金壁垒
医药零售企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购置运输设备以及投入相应的流动资金,才能保证日常经营活动的进行。为了规范医药零售企业,国家监管部门对新进入者的硬件设施和流动资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采用直营方式的医药零售企业,门店的前期投入也需要企业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做支撑。这些都构成了行业新进入者的资金壁垒。
4、品牌壁垒
医药零售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往往取决于所拥有的知名度、信誉度及品牌优势。医药消费关系到消费者用药安全及生命健康,且医药消费具有较强的惯性,当对固定的购药场所、购药服务对象形成习惯后,消费者在没有受到特殊外来因素干预或者负面影响下,不会随意改变其原有的惯性行为。较强的品牌优势能够为医药零售企业带来客户吸引力,并构成对行业新进入者的障碍。
5、人力资源壁垒
零售药店是医药流通行业中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终端环节,其从业人员特别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首要责任是确保消费者获得高质量的药学服务,因此,零售药店对专业化的人力资要求较高。为了满足政策需求及消费者的需求,引导消费者的合理用药、健康消费,医药零售企业需要配备大量具有药学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随着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大量具备医药、采购、营销、物流、信息技术等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相应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进入医药零售行业的壁垒之一。
(五)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医药零售行业市场需求和供给持续同步增长。从市场需求来看,医药零售行业市场需求的增长主要来自以下几点:人口基数的增长、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后健康意识的增强、政府在医药卫生领域投入加大以及医保体系不断完善后居民医疗需求的有效释放等;从药品供给来看,科技进步所创造的新药及仿制药加速上市,使得以居民可承受价格进入市场的药品供给不断增加。
从零售药店布局来看,目前我国区域医药零售市场存在一定的供求不平衡状况。国内一、二线及区域中心城市零售药店分布数量较多,特别是中心城区及大型商圈等特定区域药店密度偏高,市场供给充足,能够充分满足相关区域的消费需求,居民购药便利性较高;而农村和偏远地区零售药店数量偏少,市场供给尚不能满足当地消费需求,农村和偏远地区与大城市的购药便利性差异较大。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利润水平近年来保持相对稳定。目前,行业内较多企业以进销差价作为主要盈利来源,部分医药零售企业不断创新商业服务模式,不断强化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商业服务的能力,以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带来的对传统盈利模式的冲击。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行业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将推动医药零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2月29日,国家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提出了“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基本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布局优化、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较高、安全便利、群众受益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的总体目标,并将“健全药品流通网络”、“提升流通管理水平”、“创新行业经营模式”、“提升行业开放水平”、“加强行业基础建设”等作为主要任务。同时,该规划提出“鼓励实行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等多项支持医药零售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2017年1月9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推进医药分开,调整利益驱动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等要求。
从长期看,上述政策的落地实施将有助于扩大零售药店行业的市场规模,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宏观经济的增长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医药零售行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芝加哥大学福格尔教授的研究,随着居民收入每增长10%,居民用于健康医疗的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增加16%,超过生活中其他消费开支的相对增长比例。伴随着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健康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能力将不断增加,医药零售行业将进一步发展。
(3)政府财政医药卫生投入加大将推动医药零售行业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当前,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政府不断加大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财政投入。根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00亿元,增长8.5%。全国财政医疗支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财政部、国家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18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补助标准的增加提高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程度。同时,医保定点药店与医疗机构相比,在购药可及性、便利性、药品丰富程度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通过加大医药卫生领域财政支出、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的方式,增加药品消费的需求,推动医药零售行业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4)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城镇人口比例增长,提升了医药零售行业的市场需求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人口规模增速放缓,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人口老龄化特征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从2010年的8.87%提高至2017年的11.39%。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测,到2020年,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老龄人口是医药零售行业最重要的消费群体之一,人口的老龄化将提升医药零售行业的市场规模。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镇人口比例也在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常驻人口城镇化率已由2001年的37.7%增长至2018年的59.58%。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也将推动医药零售行业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5)居民健康意识提高,增加了对健康医疗和健康产品的消费需求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需求和健康意识逐渐加强,用于健康医疗的消费相应增加。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居民生活和工作节奏的加快,亚健康人群也在不断扩大。医疗保健知识的广泛传播促使亚健康人群主动关注自我健康意状况,从而增加了健康医疗和健康长浦的消费需求。
(6)我国居民慢性病用药的巨大需求,扩大了医药零售行业的市场空间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人类疾病谱发生了较大改变,由过去的营养不良、传染病向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转化。根据人民日报2016年报道的数据,我国现有慢性病确诊患者近3亿人。
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具有患病率高、病情相对稳定、需要长期用药等特点,我国规模庞大的慢性病患者群体存在大量的用药需求。“医药分开”的推进、执业药师队伍的扩大和医药电商模式的推广,为零售药店开展慢性病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零售药店可以依托自身在药学服务方面的便利性优势,为慢性患者提供便捷的用药指导和购药服务。慢性病用药的巨大需求,为医药零售行业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
(7)“处方外流”带来重大机遇,零售药店将成为重要受益者
在迎接“处方外流”的过程中,医药零售行业出现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包括DTP药房、零售药店院边店、“互联网+药品”新零售模式、药店+诊所、院外处方流转平台等。零售药店依托自身较好的专业药学服务基础、高覆盖率带来的便捷性以及良好的信息化建设基础等优势,能够有序承接从医疗机构分流出的患者对药品与药事服务的需求,成为“处方外流”政策的重要受益者。
(8)药店分级管理将推动零售药店差异化经营
2018年11月,国家商务部发布《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全国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原则、规范及实施进度,即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
未来,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推动形成以药品销售和药事服务能力建设为主、以专业致胜的专业药房和以非处方药品及多元化商品销售为主、规模发展、以品牌致胜的多元化药房两种业态并立。不同业态的药店采用不同的盈利模式,实现差异化发展。
2、不利因素
(1)经营成本不断提高,实体药店经营压力增加
人工成本与门店租金对实体连锁药店的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近年来,随着人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以及房屋租赁价格的不断上涨,医药零售企业的经营成本不断提高,实体药店经营压力增加。
(2)专业人才缺乏
专业人才对于医药零售连锁企业至关重要。自我国实施新版GSP认证以来,医药零售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不断提高,医药零售连锁企业迫切需要掌握药品、医疗器械、诊疗等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同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的发展同样需要精通连锁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等行业技术,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短缺的现状制约着医药零售企业的发展。
(3)行业竞争加剧
我国医药零售行业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为顺应医药零售连锁化经营以及行业集中化的发展趋势,医药零售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已通过上市融资、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行业内资源,行业外部企业如阿里巴巴、京东等也通过投资入股医药零售企业加入行业兼并收购大潮,行业内兼并收购将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八)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与盈利模式
1、经营模式
(1)专业药店主要经营模式
①零售单体药店模式
零售单体药店是指由个人、企业或组织独立拥有并经营的单个药店,独立地进行采购、营销和管理活动。
单体药店是我国药店生态系统中重要的存在方式,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零售单体药店22.45万家,是构成我国医药零售行业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作为传统的药店经营模式,单体药店能够自主调节商品价格、服务内容、利润结构等,及时应对市场竞争,易于与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密切的合作。
②零售连锁经营模式
零售连锁经营模式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零售连锁经营模式凭借统一管理方式、可复制化的经营模式、高效的运营效率,成为目前医药零售行业较为先进的经营模式。在我国,零售连锁经营模式分为直营连锁经营模式和特许连锁经营模式。
A、直营连锁经营模式
直营连锁经营模式是指连锁门店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直营连锁利用连锁组织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B、特许连锁经营模式
特许连锁经营模式,又称连锁加盟经营模式,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与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③电商药店经营模式
200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这标志着我国开始许可在网上经营药品零售业务。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即取消B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C证(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审批,降低了药品电商准入门槛,释放市场活力,这标志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直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网络售药服务,将推动电商药店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2)多元化经营模式
零售药店的多元化经营,主要包括经营品类的多元化和经营业态的多元化。
①经营品类多元化
零售药店在经营中需要不断主动升级商品结构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定位准确、高性价比的商品以满足其消费需求。零售药店一方面加大对处方药的专业化营销力度,通过病种分析等手段提高商品营销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在商品组合中向非处方药以及非药品商品进行延伸,推出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日化用品等多种商品品类,通过便利的选购体验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带动门店销售收入的提升。
②经营业态多元化
在进行经营品类多元化的同时,零售药店还在不断进行业态融合创新。通过与消费者其他生活场景的结合,零售药店能够为特定消费群体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商品及服务,提高盈利能力。近年来药品零售行业已经开始探索与大卖场、社区门诊以及专科医院等场景相结合,构建与特定场景相适应的门店类型。这些创新业态更好地提升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满足了其消费需求,体现了药品零售“专业化”、“大健康”的发展方向。
2、盈利模式
医药零售企业主要通过获取商品进销差价和为供应商提供商业服务获取收益两种方式获得盈利。
(1)商品的进销差价
一般医药零售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商品的进销差价。商品根据进销渠道与品牌代理的差异,可分为常规品种和代理品种,常规品种由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毛利率略低;代理品种具有独家销售渠道和品牌优势,毛利率略高。
常规品种主要为供应商对终端普遍供应的品种,此类品种供应商未对渠道进行分类管理,价格透明度较高,零售终端竞争比较激烈,进销差价较低,同时此类品种销售规模较大、消费者认知度较高,能够吸引较大的客流。
代理品种指供应商对渠道进行了分类管理,医药零售企业能够获得供应商产品的全国或部分区域的独家或多家代理权,此类品种供应商减少了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和终端推广市场费用,医药零售企业可以赚取更多的进销差价。其中医药零售企业拥有商标权的代理品种一般称为医药零售企业的自有品牌品种。
经营规模较小的医药零售企业主要以常规品种为主,满足各种人群对药品的基本需求。具有经营规模和品牌优势的医药零售企业,依托自身的流通渠道和品牌优势,加大代理品种的比例,从而提升自身的利润水平。
(2)为上游药品制造厂商提供商业服务
近年来,我国医药产品同质化明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供应商通常希望医药零售企业,在流通渠道方面给予较强的技术和专业支持,扩大特定品牌或品类药品销售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经营规模和品牌优势的医药零售企业,可以通过为供应商开展定向或定制的促销服务、品牌推广、物流服务等专业增值服务,提供终端陈列、广告、促销、收集顾客对产品优化改进建议等专业技术支持,增加特定品牌或品类药品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供应商可以及时把握市场走向、改进产品、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医药零售企业在自身获益的同时,获取服务收入,增加新的盈利点,实现双方的共赢。
(九)行业的区域性、周期性、季节性
1、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
药品流通行业在药品特点上不存在明显的地域性。但目前行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各地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不均衡,行业显现一定的区域性差异特征。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7年,全国六大区域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比重分别为:华东37.3%、中南24.8%、华北16.3%、西南12.7%、东北4.6%、西北4.3%;其中华东、中南、华北三大区域销售额占到行业销售总额的78.4%。药品流通行业销售额与区域经济规模体量和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关联性。未来,西南、东北和西北区域,存在较大市场发展空间。
作为药品流通行业子行业的医药零售行业亦具有比较明显的区域性特点。医药零售企业受限于管理成本、物流成本、终端覆盖范围、配送时限以及公共关系处理等因素,只能在一定区域半径内进行药品配送,这决定了医药零售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2、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医药零售行业属于药品流通领域范畴。药品刚性需求特征明显,其发展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进程、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人民用药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不随宏观经济的波动而大幅波动,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3、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当季节交替和温度变化较为剧烈时节时,患病人数会有所增加,用药需求会出现暂时性提高,医药零售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十)本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医药行业产业链包括医药制造、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和消费者等环节,医药制造、医药批发同属于医药零售行业的上游,消费者是医药零售行业的下游消费市场。
医药制造业是药品流通行业的上游,行业规模较大。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17年1-9月医药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7年1-9月,我国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936.45亿元,同比增长11.70%。目前,我国医药制造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企业实力显著增强,涌现出一批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保证了药品供应,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形成了有力保障。
医药制造企业与医药零售企业之间存在着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的关系。一方面,对于普通药物,医药零售企业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采购议价能力较强;对于品牌类药品,医药零售企业则会一定程度上受到医药制造企业的牵制。另一方面,医药零售企业熟悉消费者需求,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消费习惯。医药零售企业能够及时掌握药品销售的趋势及潜在的质量问题,并将这些信息反馈给上游医药制造企业,从而影响其产品规划、研发与生产。
公司所处的医药零售行业是药品流通行业的终端,直接面向广大个人消费者。消费者对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健康产品及服务多样化、专业化的需求,是医药零售企业能够持续优化商品结构、不断进行商品结构体系提升以及管理和服务创新的源动力。医药零售企业只有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才能更好地把握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效地加强与消费者的联系,增加消费者持续消费的概率,从而提升自身的口碑和经营业绩。
二、健之佳及主要竞争对手
1、健之佳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7日,主营业务为药品、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家庭健康用品、便利食品、日用消耗品等健康产品的连锁零售业务,并提供相关专业服务。2018年,健之佳医药门店零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2.74%。根据招股书显示,健之佳的主营业务收入源自医药门店零售业务及服务与便利门店零售业务,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6.06亿元,2017年为21.95亿元,按业态分类的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直营门店1506家,健之佳的店型以社区专业便利药房为主,以便利店为辅,同时还针对居民的健康需求,设立了中医诊所、社区诊所、体检中心等健康医疗服务机构。分店型的直营门店情况:
2、一心堂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于2014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药品零售连锁和药品批发业务。根据一心堂2018年年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一心堂拥有5,758家直营店,覆盖云南、四川、广西、山西、海南、贵州、重庆等地区。总资产为73.56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91.76亿元,同比增长18.39%,净利润为5.21亿元。一心堂是公司在西南及广西区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3、大参林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于2017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直营连锁零售业务。根据大参林2018年年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参林拥有3,880家连锁门店,覆盖广东、广西、河南、江西、福建、浙江等地区。总资产为65.37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88.59亿元,同比增长19.38%,净利润为5.32亿元。大参林是公司在广西区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4、老百姓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于2015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通过自有营销网络从事药品及其他健康相关商品的销售,经营品类主要包括中西成药、中药饮片、养生中药、健康器材、健康食品、普通食品、个人护理品和生活用品等,同时兼营药品批发与制造。根据老百姓2018年年报,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老百姓拥有3,289家直营门店和575家加盟店,覆盖湖南、陕西、浙江、江西、广西等地区。总资产为84.85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4.71亿元,同比增长26.26%,净利润4.35亿元。老百姓是公司在广西区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5、益丰药房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于2015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从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业务。根据益丰药房 2018 年年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益丰药房拥有 3,611 家连锁门店(含加盟店 169 家),覆盖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等九省市。总资产为 78.68 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 69.13 亿元,同比增长 43.79%,净利润 4.16 亿元。
6、桐君阁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是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产品为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健康相关商品,门店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四川省等省市。根据《2017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额达 72.50 亿元。桐君阁是公司在重庆和四川区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7、和平药房
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是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药品及其他健康相关商品、便利商品。门店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四川省等省市。根据《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额达13.90亿元。和平药房是公司在重庆和四川区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8、鑫斛药房
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等产品的零售,其门店主要分布于重庆市。根据《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额达9.77亿元。鑫斛药房是公司在重庆区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9、海王星辰
深圳市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等产品的零售。海王星辰在深圳、杭州、宁波、苏州、大连、成都等城市设有直营门店。根据《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海王星辰销售额达到41.14亿元。海王星辰是公司在四川区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文 | 选自《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今日阅读排行榜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浏览
医谷:拥有最全医学大健康产业信息来源渠道,紧跟政策风向,传播最新行业资讯;聚集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人,挖掘跟踪创新项目,实现项目资本快速对接;网罗大量会展信息及展后报道,聚焦热门产品技术,阐述专家大咖独到见解。
张江科学城南部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期待您的考察莅临,共谋发展,021-681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