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经费保持较快增长
基础研究投入再上新台阶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统计师李胤
解读《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日前,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统计师李胤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R&D经费保持两位数增长,投入强度进一步提高
《公报》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R&D经费投入总量为19677.9亿元,比上年增加2071.8亿元,增长11.8%,连续3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速,延续了“十三五”以来较快的增长势头。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与GDP的比值)为2.19%,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1],连续5年超过2%,并再创历史新高。
自2013年R&D经费总量超过日本以来,我国的R&D经费投入一直稳居世界第二。2018年我国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2017年欧盟15国平均水平(2.13%),相当于2017年OECD35个成员国中的第12位,正接近OECD平均水平(2.37%)[2]。
二、投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研究投入突破千亿元
(一)企业投入拉动作用突出。2018年,我国R&D投入的三大主体,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分别比上年增长11.5%、10.5%和15.2%,对R&D经费增长的贡献分别为75.9%、12.4%和9.3%,企业依然是全社会R&D经费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
(二)基础研究经费突破千亿。2018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为1090.4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占R&D经费比重为5.5%,与上年持平。三大主体均实现较快增长,高等学校、政府属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基础研究经费分别为589.9亿元、423.1亿元和3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10.1%和15.7%;其中高等学校对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增长的贡献为51.1%,是基础研究投入的主体。
(三)中西部地区投入明显加快。2018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R&D经费分别为13650亿元、3537.3亿元和2490.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8%、14.3%和13.4%。东部地区R&D经费占全国比重达69.4%,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中西部地区追赶步伐加快,其中中部地区占全国比重由2013年的17.4%提高到2018年的18%,西部地区占比由2013年的12%提高到2018年的12.7%。
三、政府投入不断增加,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一)财政投入明显增加。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科技投入连年保持较快增长,为创新实力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公报》显示,2018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9518.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增速较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与国家财政支出之比为4.31%,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
(二)政策环境不断改善。2018年,国家加大对研发活动的政策支持,引导各方面加大R&D投入,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相关调查显示,2018年在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中,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的惠及面分别达到56.1%和50.1%,分别比上年提高2个和0.6个百分点;企业对这两项政策的认可度[3]分别达到82.1%和85%,分别比上年提高4.9个和4.2个百分点。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R&D经费投入强度与美国(2.79%)、日本(3.21%)等世界科技强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基础研究、政府资金占比偏低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能真正形成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重要科技成果仍不足,投入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国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鼓励研发投入的政策体系,引导社会各界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与布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管理考评机制改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升科技经费投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注:
[1]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GDP最终核实数据,2017年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2.15%。
[2] 国际比较数据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官方网站数据库https://data.oecd.org,最新数据为2017年。
[3] 本文中某项政策惠及面指开展创新活动企业中享受该政策企业占比;某项政策认可度指享受该政策企业中,认为该政策对本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影响程度为“效果明显”的企业占比。
1
政策原文
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1]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19年8月30日
2018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增速加快,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持续提高。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18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9677.9亿元,比上年增加2071.8亿元,增长11.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之比)为2.19%,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3]。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4.9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
全国基础研究经费10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应用研究经费2190.9亿元,增长18.5%;试验发展经费16396.7亿元,增长10.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5.5%、11.1%和83.3%。
分活动主体看
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52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1.5%;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691.7亿元,增长10.5%;高等学校经费支出1457.9亿元,增长15.2%。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7.4 %、13.7%和7.4%。
分地区看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6个,分别为广东(占13.7%)、江苏(占12.7%)、北京(占9.5%)、山东(占8.4%)、浙江(占7.3%)和上海(占6.9%)。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6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和浙江。(详见附表)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18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9518.2亿元,比上年增加1134.6亿元,增长13.5%;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与当年国家财政支出之比为4.31%,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738.5亿元,增长9.3%,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39.3%;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5779.7亿元,增长16.5%,占比为60.7%。
2018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财政科学 技术支出 (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占财政科学技术 支出的比重(%) |
|
合 计 |
9518.2 |
13.5 |
— |
其中:科学技术 |
8326.7 |
14.6 |
87.5 |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
1191.5 |
6.7 |
12.5 |
其中:中央 |
3738.5 |
9.3 |
39.3 |
地方 |
5779.7 |
16.5 |
60.7 |
注:本表中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统计范围为公共财政支出安排的科技项目。 |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据,2017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2.15%。
[4]地区生产总值为年度初步核算数据。
附表 2018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
||
地 区 |
R&D经费(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全 国 |
19677.9 |
2.19 |
北 京 |
1870.8 |
6.17 |
天 津 |
492.4 |
2.62 |
河 北 |
499.7 |
1.39 |
山 西 |
175.8 |
1.05 |
内蒙古 |
129.2 |
0.75 |
辽 宁 |
460.1 |
1.82 |
吉 林 |
115 |
0.76 |
黑龙江 |
135 |
0.83 |
上 海 |
1359.2 |
4.16 |
江 苏 |
2504.4 |
2.7 |
浙 江 |
1445.7 |
2.57 |
安 徽 |
649 |
2.16 |
福 建 |
642.8 |
1.8 |
江 西 |
310.7 |
1.41 |
山 东 |
1643.3 |
2.15 |
河 南 |
671.5 |
1.4 |
湖 北 |
822.1 |
2.09 |
湖 南 |
658.3 |
1.81 |
广 东 |
2704.7 |
2.78 |
广 西 |
144.9 |
0.71 |
海 南 |
26.9 |
0.56 |
重 庆 |
410.2 |
2.01 |
四 川 |
737.1 |
1.81 |
贵 州 |
121.6 |
0.82 |
云 南 |
187.3 |
1.05 |
西 藏 |
3.7 |
0.25 |
陕 西 |
532.4 |
2.18 |
甘 肃 |
97.1 |
1.18 |
青 海 |
17.3 |
0.6 |
宁 夏 |
45.6 |
1.23 |
新 疆 |
64.3 |
0.53 |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 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大中型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重点调查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微讯
推荐阅读:
【免费下载】5款科研学术必备软件
在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