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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界面新闻报道,宁德时代对蜂巢能源提起了诉讼,案由为不正当竞争,案件将于本月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对此,蜂巢能源回应称,已经关注到相关媒体关于宁德时代起诉公司不正当竞争的报道,公司已经在积极准备应诉,相信宁德法院会有公正的判决。
这一案件的被告,还包括无锡天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保定亿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据多份法院判决书显示,2018年至2019年间,九位宁德时代员工在离职后,分别加入无锡天宏和保定亿新,为宁德时代的竞争对手蜂巢能源提供服务。法院认定,无锡天宏和保定亿新均为蜂巢能源的关联方。
宁德时代方面认为,这九人违反了与其签订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在离职后两年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入职无锡天宏和保定亿新,要求他们分别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依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定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该法中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从2017年至今,宁德时代作为原告的司法案件有30起,竞业限制纠纷与专利纠纷涉及较多。在此之前,宁德时代也曾向竞争对手塔菲尔新能源和中创新航(原名中航锂电)提起过诉讼,称对方侵犯其电池技术专利。
业界有观点认为,作为动力电池龙头企业, 宁德时代多次维权一方面是其对专利、核心技术的竞争力的重视与保护,另一方面更像是企业之间博弈的商业手段。
蜂巢能源的前身为长城汽车动力电池事业部。2018年,蜂巢能源脱离长城汽车,开始独立运营。蜂巢能源4年来获得超过210亿投资,估值约460亿元,近期也在推进上市相关工作。根据韩国市场研究机构SNE的统计,蜂巢能源2021年在全球动力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为1%,进入全球前十;装机量同比增长416.67%,为前十企业中最高。
反观宁德时代,配套客户粘性却不容乐观。2021年,宁德时代配套客户数量从36家减少到了31家 ,大部分客户在选择宁德时代作为供应商的同时,也将中航锂电、国轩高科、孚能科技等其它企业纳入供应合作。不仅如此,在虎年第一周,宁德时代5个交易日合计跌超17.32%,总市值缩水超2300亿元,不容乐观的二级市场走势显然带给了这个动力电池龙头企业不小的压力。
宁德时代曾多次提及,知识产权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也是企业面对激烈国际竞争的重要支撑。《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可以肯定的是,此次宁德时代与蜂巢能源的纠纷无论带有何种色彩,前者都是以巩固其动力电池龙头企业的地位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