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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FCC) 将在下月就「网络中立」原则的去留进行投票,
由于委员中反对者占多数,如无意外该原则可能会被取消。
不但 ISP 巨头垄断地位将进一步巩固,
用户的利益和隐私权也将暴露在无监管环境下,
被巨头企业 疯狂收割……
今天,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FCC 发布了一份名为《恢复互联网自由》(Restoring Internet Freedom) 的文件。下个月,FCC 将就该文件是否生效并具备法律意义而进行投票。
该文件是自特朗普上任以来,FCC 为保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也就是所谓的宽带公司)的垄断地位,确保它们可以无所顾忌地收集和销售用户的数据隐私,收割蓬勃发展的互联网行业产生的红利,扼杀创新和危害中小企业所做出的最新努力。
想象这样一个情况:你用电视看 HBO,你太太在 iPad 上看 Netflix,虽然在相同的网络下,她的网速却比你的慢,不但画质糟糕,还半分钟一卡。上了一下 Comcast 网站,发现想看 Netflix 必须购买一个专门的「在线流媒体」增值服务包,包含 Netflix、Hulu 等主流互联网视频服务,$10/月。
或者换一个情况:你是中国人,身在美国,平时跟 local 朋友聊天都用 iMessage、WhatsApp 或者 FB Messenger,但跟华人朋友保持联系都用微信。突然有一天你发现微信怎么都登陆不了,原来 Comcast 出了一个新规定,访问百度、QQ 和微信,需要专门支付每月 $5 的「境外服务连接费」。
再换一个情况:黑五快到了,你想趁着打折给家里添置些东西。同一款电视,Bestbuy 价格 $1000,亚马逊上 $850,但你只能在 Bestbuy 上买,因为亚马逊没给 Comcast 交「带宽费」,于是 Comcast 屏蔽了亚马逊。
如果 FCC 的《恢复互联网自由》文件生效,以上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变为现实。
随着技术发展,人们越来越习惯通过互联网,而不是电视信号消费资讯和内容。通过 ISP 从内容提供者向终端用户传输的数据量越来越大,但 ISP 没有因此得到成正比的收益提升。
2004 年,北卡罗来纳州的宽带运营商 MRC 屏蔽了一个名叫 Vonage 的互联网通话服务 (VoIP),因为 Vonage 跟自己的同类服务产生了竞争;2007 年,美国最大的宽带公司 Comcast 对 P2P 上传和下载的流量进行限速,甚至完全屏蔽了 P2P 的流量;2012 年,美国移动运营商 AT&T 的用户必须要购买一项增值服务,才能在 iPhone 和 iPad 上进行 FaceTime 视频通话。
在奥巴马任期内,FCC 通过了一项政令,要求将宽带服务分类为电信服务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
你可以这样理解:政府要求将宽带服务视作基础设施,就像自来水一样。只要是通到你家的自来水,无论你拿来浇花、洗车还是饮用,都是同样的供应和同样的计费,不得有歧视。宽带服务也是一样,无论你用网络读新闻、玩游戏、看电视或者下载,ISP 都不得歧视,不得对它们不喜欢的网络流量进行限速、屏蔽和额外计费。
奥巴马时代的这项 FCC 政令,正式确认了「网络中立」原则的法律地位。
网络中立原则是 2003 年哥伦比亚大学媒体法教授 Tim Wu 提出的一个理念,它要求 ISP 和对互联网进行监管的政府,必须平等对待互联网上的所有数据,不得对合法的用户、内容、网站、平台、应用、联网设备或通讯方式进行歧视或区别收费。
Net neutrality is the principle that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 and governments regulating most of the Internet must treat all data on the Internet the same, and not discriminate or charge differently by user, content, website, platform, application, type of attached equipment, or method of communication.
在信息本来可以自由流动的互联网上设立多余的关卡,能够给 ISP 带来更多的收入。
对用户,ISP 有了更多可以收费的名目。如果没有网络中立原则,你家的宽带可能是下面这个样子:
基础服务每月 $XX,想上 Google 请支付「寻路费」;访问境外服务请支付「境外服务连接费」;想看主流报纸和新闻网站请支付「新闻费」,想吃鸡需要购买「网游连接套餐」;上 Facebook、Twitter 头三个月免费,之后 $5/月;听歌 $10/月;访问指定电商网站 $5/月,访问列表外的电商网站按时间计费 $1/分钟;高速流量每月 20GB,超额后尊享 56kb/s 带宽,不过更推荐充值 $5 重新激活高速流量。
或者这样:
每月 $39.99 畅享电视频道在线观看;想访问 Google、Gmail 等核心网站,只需 4$44.99/月;还不够爽?每月再多交 5 块钱,就可顺畅访问绝大部分主流网站!(以上促销套餐仅限新用户,老用户再多加 $10)
而对于那些提供内容或服务的互联网公司,比如 Google、Netflix、Twitter 和亚马逊,如果它们不想因为被 ISP 缩减贷款和屏蔽导致用户和收入损失,也得向 ISP 缴纳一笔「带宽费」.
运营着全球最大的在线视频网站,像 YouTube、Netflix 这样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占据的带宽资源与日俱增。近几年,北美网络流量主要都是 YouTube 和 Netflix 贡献的,比例一度高达 70%。毫无悬念,ISP 开始对网络中立「开刀」时,首先瞄准的就是这些在线视频网站。
Netflix 的身上已经有无数条 ISP 留下的刀疤了。2012 年,该公司的在线视频业务刚起步,CEO 站出来抨击 Comcast 歧视,因为当时通过 Comcast 宽带看 Comcast 的视频服务不计入流量。到了 2014 年,Comcast 对 Netflix 开始限速,当时 Netflix 已经很受用户欢迎,开始反向威胁,意思如果 Comcast 再不停手就不再对其网络提供服务,倒逼用户选择其他宽带。
问题出在了双方的垄断地位上:Netflix 是很流行,但垄断能力不足,用户仍可以选择其他服务。而 Comcast 的垄断地位太强,很多用户发现根本没有其他宽带可以选。
结果 Netflix 的反抗不但没有效果,反而被 Comcast 打得鼻青脸肿:它被迫向 Comcast、TWC 等宽带,以及 Verizon 和 AT&T 等移动运营商支付所谓的「互联费」(interconnect fee),以确保 Netflix 不被这些运营商限制带宽。
尽管后来 FCC 确定了网络中立原则,Netflix 却学聪明了,再也没跟运营商对着干。反而,它开始跟运营商同流合污,加入了 T-Mobile 等运营商的无限流量计划,从优待政策歧视的对象变成了优待政策的受益者,也成了其他在线视频服务抨击的对象。
你可能觉得,这么看的话网络中立原则好像跟普通用户也没什么关系。并非如此,如果 Netflix 这样的公司不得不支付所谓带宽费,这笔费用最终还是会让终端用户买单,不然你以为,明明家里是百兆、千兆光纤,在 Netflix 上看视频为什么还按照清晰度收不同的费用?
FCC 今天放出了《恢复互联网自由》的文件全文。
FCC 包括主席 Ajit Pai 的 5 名委员中,代表 ISP利益的委员居多。支持这一文件的委员和反对的委员比例为 3:2,情况很不乐观。如无意外,下个月 FCC 对该文件投票结果将会是通过。
该文件不但颠覆了网络中立原则,还谋求在极大程度上放松 FCC 对 ISP 的监管,将对 ISP 行业垄断进行监管和制裁的权力移交给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FCC 正是为了监管电信行业而成立。如果监管主体从 FCC 变成 FTC,后者与此同时还监管着大量其他行业,对 ISP 的关注势必将急剧减少,意味着 ISP 将有更多的空间为所欲为。不仅如此,FTC 对公司的监管能力本就有限。简单来说,如果一家 ISP 主张公平对待互联网上的所有流量,结果自己食言,FTC 才有能力介入;而现实是,ISP 可以干脆不做出任何保证,这样 FTC 就拿它没辙。
如果没有网络中立原则,如果 FCC 和美国政府对 ISP 的监管缺位,对整个互联网上的所有实体,包括用户和企业,都将带来巨大危害。
如果网络中立原则取消,Comcast 这样的 ISP 将可以肆无忌惮地为它喜欢的互联网服务(比如自家的,或者愿意付「带宽费」的)开快车道,给其他不喜欢的服务(不交钱的)开慢车道。
互联网快慢车道的存在会导致几种可能的结果。
首先,公平竞争不复存在,谁掌握宽带,以及谁有钱谁说了算。比如,因为网速更快、更清晰、不算流量,宽带公司自家的视频服务可能会更受用户欢迎。长期来看,越大的公司越有能力维持垄断或寡头地位,新入场的在线视频初创公司很难生存——扼杀创新。
其次,A 网站网速快高清晰度,B 网站网速慢渣清晰度,你不选 B 的结果,并不是因为 B 天生质量差而导致的,纯粹是因为 ISP 欺骗了你——用户自主选择权被左右。
最后,少数被 ISP 认可的服务能够享受「无限流量」之类的优待政策,久而久之用户习惯了只使用这些服务,不使用其他的服务——一种变相的审查。
网络中立原则存在和消亡后的对比:你可以理解为,当网络中立原则不复存在,ISP 可以要求从互联网公司的收入中抽一笔「保护费」,而你向互联网公司支付的每一笔费用,都包含了这笔保护费。
用过浏览器隐私、匿名模式的朋友可能会有印象,浏览器通常会告诉你你,开启隐私模式后你所访问的网站将无法追踪和记录你的行为,但这种模式无法阻挡 ISP 以及办公网络管理员。
这也是为什么你已经极尽隐私保护之能事,还是能在网上看到让你感觉挺精准的广告。毕竟你通过 ISP 才连接到互联网上,ISP 仍有能力记录你的浏览记录和使用习惯,积累这些数据逐渐构建出一个用户画像。
按照 FCC 今天提出的方案,对 ISP 行业的监管权将从 FCC 移交至 FTC。而 FTC 的监管法律框架不对监管对象如何处置终端用户的数据和隐私进行限制——简单来说,FTC 不要求 ISP 在你第一次连接到网络上时,询问你「我们将会收集你的某某和某某数据,请问你是否同意?」
另外,FTC 同样不禁止 ISP 在与其合作的机构之间分享和销售用户数据的行为。也就是说,在 FCC 的新文件投票通过生效后,用户的隐私权利将完全暴露在一片未经保护的领地上,任由 ISP 践踏和收割。说难听点:届时作为用户的你,恐怕也不需要担心 Google、Facebook 收集了太多你的数据了,因为在 ISP 的面前,它们真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你支持网络中立原则,希望保护自己作为用户的长期利益,不希望自己所访问的互联网被 ISP 控制、限速和屏蔽……面对着悲观的前景,你能做些什么?
首先,通过 FCC 网站留言的方式提意见恐怕不会有效果。最近几天,FCC 已经收到了超过 2200 万条网络留言,一名官员指出其中 750 万条的留言者留下了机器统一生成的内容和虚假的电子邮箱,因此 FCC 将不会听取采纳这些意见。
想要对 FCC 进行制裁,恐怕必须要藉由分权与制衡的手段了。
政府部门向国会负责,FCC 也不例外。用户可以给代表自己所在地区的国会议员办公室打电话表达立场。理论上,通过听证和立法方式拖延、阻止 FCC 行动,有且只有国会可以做到。
成败在此一举……如果如果身处美国的你,不希望看到互联网变得像另一个熟悉的国度那样,抓起电话打给议员表达自己的立场,可能是唯一有效的办法。
从诞生之日到现在,互联网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前去中心化、分布式的模式现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由 ISP 和国有机构架设的骨干互联网,以及行驶在其上的用户、大型互联网公司。
但没变的,是互联网一直崇尚的自由和开放精神,对竞争的鼓励和对创新的支持。用户可以自由浏览他们喜欢的内容,整个互联网都对他们开放。而激烈的竞争存在,让用户得以用更低的价格享受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过去两年美国对 ISP 强有力的监管,正是为了确保这种公平的竞争环境存在。
如果这次代表保守力量和 ISP 行业利益的 FCC 得逞,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性将受到严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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