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日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中国信通院院长余晓晖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报告分析,我国数字经济进一步实现量的合理增长。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41.5%。 报告认为,我国数字经济结构优化促进质的有效提升。2022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与产业数字化规模分别达到9.2万亿元和41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分别为18.3%和81.7%,数字经济的二八比例结构较为稳定。其中,三二一产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44.7%、24.0%和10.5%,同比分别提升1.6、1.2和0.4个百分点,二产渗透率增幅与三产渗透率增幅差距进一步缩小,形成服务业和工业数字化共同驱动发展的格局。
报告指出,我国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提升。从整体看,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为1.75,相较2012年提升了0.09,数字经济生产率水平和同比增幅都显著高于整体国民经济生产效率,对国民经济生产效率提升起到支撑、拉动作用。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小幅上升,第二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十年间整体呈现先升后降态势,第三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关键力量。 报告分析,我国数据生产要素价值进一步释放。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加快建设,破解数据价值释放过程中的系列难题。同时,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进程加快,数据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数据确权、定价、交易流通等市场化探索不断涌现。
据了解,这是中国信通院连续第九年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报告在延续以往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最新态势量化分析的基础上,首次研究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效率水平,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