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建立权威性数字经济指数,结合数字化指标体系的全面评价和洞察,引领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审查意见:建议发改委、工信部、各级地方政府、大数据局研究办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数字经济作为高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的交叉创新领域,兼具科技发展和经济管理的科学性、规律性等特征。门捷列夫曾说:没有测量就没有科学;管理学也提出:没有测量就没有管理,所以整体上看,测量工作对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生态等全面数字化发展进程中,建立科学的评估模型、方法和指标体系已经是业内共识。因为在虚拟空间和实体空间全面融合开展的数字经济,相比传统区域经济发展,最大的区别就是它的观念性极强,按照顶层设计、全局管理、统一协调往往能发挥更大效益。
目前社会各专业机构也纷纷推出自己的数字化评价指标体系,以此来评估和平衡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成效。但是,当前各类分散、异构的评价体系往往缺乏权威性、统一性,甚至有些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是从地方发展或商业利益驱动,不能体现评价的全局性、客观性,这对于国家数字经济整体发展,尤其是高质量发展不具备很强的指导意义。
所以,当前亟需建立权威、科学的“数字经济指数”(DEI——Digital EconomyIndex)和全面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数字化生态环境、数字创新要素投入、数字基础设施能力、数字经济安全、数据要素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多方面、多领域,通过对数字经济指数DEI评估,全面认识关键领域的数字化发展状况,并引领数字化发展的方向路径。
建立可与GDP指标比肩的“数字经济指数DEI”,以及相关的综合评价体系。GDP和其他一些经济指标是传统经济的评价标尺,而在数字经济中,则需要“数字经济指数DEI”和全面数字化指标体系,让这些基础指数、融合指数、溢出指数、安全指数等数字化经济指数和指标,成为政府业绩和主管部门的重要评价标尺。
(一)制定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和相关综合评价体系
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牵头,统筹各研究机构、智库等相关单位,统一思想、联合共创,制定出一套权威高效的数字经济指数EDI和评估方法,既能体现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色,又能够与国际社会相接轨,指标体系应便于比较、便于评估,同时能够指导全国,牵引全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序推动数字化指标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中的落地。考虑在数字经济关键领域选择开展区域性或行业性试点工作,边探索边完善,基于成功经验逐步扩展范围,最终形成权威的、全覆盖的数字经济指数,以洞察我国数字化发展的全景图、成熟度,为推进数字化健康、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量化的、有针对性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