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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领章(ID:kejilinzhang)
文 / 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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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斯洛登事件到iPhone艳照门、苹果与FBI斗法,数字智能时代,用户如何避免成为网络透明人?用户隐私究竟该如何保护?这一时代难题正在迅速成长为全民话题,而近来国内科技互联网巨头们,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感受到了其所带来的困扰。
一、新年伊始,国内BAT三巨头在用户隐私问题上集体“中招”
2018年1月1日,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出席某论坛发言称,在中国几乎没有任何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可言,“马化腾肯定天天在看我们的微信。因为他都可以看的,随便看,这些问题非常大。”引发媒体热议,使得腾讯亲自辟谣。
2018年1月3日,支付宝年度账单刷屏朋友圈,但同时也被媒体曝出支付宝年度账单第一页默认勾选“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如果用户在进入年账单未选择取消勾选的情况下,将允许支付宝收集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保存在第三方的信息。在被曝光后,蚂蚁信用进行了迅速道歉,称这一行为“非常傻,愚蠢至极”。
2018年1月5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息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江苏省消保委于2017年12月11日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相关问题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对此,百度也是详细地回应了这场诉讼中江苏省消保委对百度产品功能权限获取的误读,并通过亲自演示应用安装过程来进行自证清白。
而事实上,若我们再把时间向前面推一点,我们也能看到诸如360摄像头直播、菜鸟和顺丰、京东和天天快递、华为与腾讯用户数据之争等等一系列关于用户隐私争论的问题。
可以说当下国内用户对于互联网隐私的讨论、担忧、争论,正呈现出越来越公开化与频繁化的趋势。
二、在用户隐私权利意识觉醒的同时,也应正确区分功能需求权限与用户隐私的差别
对于这种趋势的出现,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十分可喜的事儿,事实上它代表了国内用户对隐私权这一基本人格权利保护意识的大范围觉醒。这种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科技互联网公司们不能对用户的隐私数据为所欲为,避免了用户在互联网时代成为一个网络透明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内消费者对隐私权这一基本人格权利保护意识觉醒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正确对待科技互联网公司们为了提供服务而获取部分智能手机权限的行为,对其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需要进行正确区分,个人认为,消费者为了获得相应的服务功能,应当适度允许应用提供方获得相应的权限,当然应用提供方需要妥善保管用户相应数据,消费者对于科技互联网公司获取诸如数据权限的行为,无需过度担心而患上被迫害妄想症,这一点对于数字时代特别是当下这个人工智能时代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诸如,在江苏省消保委起诉百度这件事儿上,事实上我们就看到了江苏省消保委对于科技互联网公司们为了提供服务而获取部分智能手机权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用户隐私有着误解、误伤,可以说江苏省消保委是将应用为实现相应功能而要求获取用户权限等同了侵犯用户隐私。
但所周知的是,关于应用是否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侵犯了用户隐私,在认定上应当着眼于两点基本现实:一是应用获取各种权限、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前是否经过用户同意,二是是否有必要收集这些个人信息。
而事实上,无论是在百度的回应中还是我们亲自下载安装“手机百度”或是“百度浏览器”这两款应用,我们就能够清晰的看到,在安装这两款产品时,会有明显、清晰的权限索取提醒,在实现相应功能前(诸如显示城市天气、使用语音搜索、拍照上传识图搜索等)也都会有事先的清楚的权限要求,并且在我们智能手机的应用管理中,可以对应用的权限授权进行手动关闭。
更需要注意的是,调用智能手机相应权限实现相应功能,这不仅是安装、使用百度这两款应用所必须的要求,事实上,我们无论是安装百度这两款应用,还是安装淘宝、天猫、微信、微博等等各类APP,都要调用相关的接口,权限,才能让用户在APP中享受相应的功能。并且相对于国外而言,国内APP应用更具特色的一点在于在更多的时候其是以超级APP的形态出现的,在一个应用中几乎集成了能够满足用户日常所需的各类服务、功能,而国内用户也更为乐意使用这类全功能的APP,进行懒人思维,而在此现实下,诸如手机百度、微信、支付宝这类超级类APP为了提供实现、满足用户日常所需的各类功能,自然会在用户的权限允许上要求多一些。
可以说,消费者要在数字化时代,要享受各类智能硬件和APP应用带来的美便捷服务,智能化体验,实现打开购物APP就能享受商品的精准推荐;上传一张图片就能够按图索骥实现拍立淘;点击语言识别按钮就能与智能手机进行对话交流等等,就离不开应用开发者在算法支撑下对用户数据的采集、调用、挖掘、去除大颗粒、进行算法训练等等。
在人工智能时代,则更是如此。
众所周知,当下整个社会正在逐步进入一个万物互联、人工智能的时代,而驱动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算法、计算力这三驾马车中,数据是其营养的来源,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说则是:“数据就是喂养人工智能的“奶粉”,奶粉的数量决定了婴儿是否能长大,奶粉的质量则决定了婴儿后续的智力发育水平”。
所以对于人工智能而言,其在当下对于数据是最为渴求的,数据的多寡优劣,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将会直接决定国家之间、公司之间,在人工智能这场战役中的胜负。在这样的现实下,企业将会对数据变得越来越渴求,而这也难免会有一些企业走上邪路,去私自窥探、使用用户数据。
三、当数据成为人工智能发展的营养来源,我们的隐私又该如何保护?
事实上,其已是摆在国家、消费者、科技互联网公司,面前的一道难题,个人认为,要在人工智能时代做好用户隐私的保护,需要从顶层设计、公司自律和用户权利觉醒三个方面推进,做到三方共治。
首先是顶层设计:利用法律法规进行用户隐私保护,明确公司对用户隐私数据的使用权限、范围
顶层设计进行着路线指导,而事实在数据、隐私保护上,我们看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诸如在2015年7月1日,我们国家颁布了《国家安全法》,其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2016年11月7日,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要求“厂商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需要明示同意,明确披露信息用途、适用范围、时效等”,其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16年12月16日印发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中指出,厂商所提供的APP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其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家正通过越来越完善的法律法规,划定了对用户隐私保护的范围和科技互联网公司对用户数据使用的边际。
其次需要的是科技互联网公司们的自律
如前所述,数据在人工智能时代,已经成为了构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企业都将All in AI作为核心战略的当下,他们对于数据的渴求,也必然会进一步的增强。一面是数据的渴求,一面是用户的隐私,此时将更为考验平台方面对数据诱惑时的定力。
在此,需要的是科技互联网公司们遵守法律,守住底线,尊重自家用户,做到如古代孔子所言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获取用户隐私数据时,需要做好告知、提醒、妥善存储、保护、研究等一系列工作,要在符合法规权限的范围内正确使用用户数据。
而事实上,国外一些科技互联网公司对于用户隐私保护的做法或者说经验,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诸如苹果曾在WWDC 2016上,就讲到了一项名为“差分隐私 (Differential Privacy)”的密码学前沿技术,通过“向包含个体信息的大量数据集里注入噪音(或者说扰动),来达成保证每个个体信息都无法泄露,同时这个数据集的统计学信息依然可以被外界分析的目的”。
最后用户要重视在互联网空间对自身隐私的保护
作为用户,事实上我们在许多时候是矛盾的个体,既想要最为智能化的体验,又想要健全的隐私保护,但往往我们却在进行自我隐私泄漏,诸如下载非官方应用商店内的应用、随意点开各类网页,随意注册各类网站、留下个人信息、随意分享自己的照片等等,这一切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有着隐私泄漏的风险。
作为消费者,个人认为需要做好的要进一步的提升自我隐私保护意识,诸如,面对网络隐私侵犯时,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隐私;在日常行为中也要管住自己的一颗好奇心,诸如不对各类来路不明的权限请求予取予求;又如在APP下载时,尽量在智能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内下载而不是点开各类网页链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