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数据资源入表服务联合体 2022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指出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同时明确提出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 2023年8月,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为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提供了行动指南,即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行。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进入了新的阶段、新时代,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资源入表意味着企业可以将数据资源确认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一项,对于拥有丰富数据资源的企业有望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其真实价值和业务贡献,进而提升企业财务报表质量。与此同时,数据资源入表在盘活数据资源价值的同时,也有利于展示企业的数字竞争优势,为企业依据数据资源开展投融资等业务提供依据。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数据资源入表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法律、财会、大数据等多业务交互,只有在专业机构的指引下,企业才能有效实现相关数据资源的入表,为业务发展提供新动能。 近日,数据资源入表服务联合体发布了全国首个《数据资源入表白皮书》,从数据治理到隐私保护,从资产评估到入表“五步法”,从案例实践到未来趋势,加快推广数据资源入表业务。白皮书共同编写的联合体单位有: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普华永道中国、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中电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数据交易所等多家机构。 白皮书围绕数据资产评估及入表的全过程,借鉴了数据资源入表“五步法”,重点从数据合规与确权、数据治理体系、预期经济利益可行性分析、相关成本的合理归集与分摊、列报与披露和安全监管保障体系等环节,分析了数据资源入表的技术路线。根据上述思路,我们建议通过组建生态联盟的方式,发挥各家所长,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的数据资源入表服务。 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大数据厂商主要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主要能力将聚焦数据存储、治理、登记确权及质量评价等全流程核心工作; 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将会从专业角度出具价值评估报告,结合大数据厂商出具的数据质量评价结论形成完整的数据资产评估报告提供咨询服务; 律师事务所通过从数据权属和法律属性进行数据合规审查,制定数据合规评估指南; 数据安全厂商将从安全监管角度助力数据资产安全性评估,明确提出数据安全管理和隐私保护要求,按照“不安全不核算”的原则开展安全评估,严守数据安全底线; 会计事务机构将从财务角度进行入表核查,厘清数据资产确认的条件和方式,划定数据资产边界,明确数据资产的会计核算范围,从财务核算以及价值计量角度,帮助企业进行数据资源入表就绪程度能力评估-价值计量与列报披露能力评估,以及提供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列报披露以及案例实证四个模块的全生命周期价值计量模型。 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