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数字化发展引发各领域、各行业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及人们生活方式带来深刻影响,也给经济社会治理和监管带来诸多新的挑战。
当前国内外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数字规则,世界主要国家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阶段,远落后于全球数字化变革进程。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地位日益凸显,数据非法收集、非法使用、非法交易等现象愈发普遍,平台垄断、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日益严峻。加强数字规则研究,规范数据收集使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此背景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联合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共同编写了《数字规则蓝皮报告(2021年)》。
报告以数据为主线,考虑规则发展成熟度、需求紧迫程度等因素,以数据管理为主要维度对数字规则展开讨论,旨在对数字规则研究时提供参考借鉴,助力数字规则的演进和产业发展。
报告阐述了数字规则的概念和特征,并分别从数宇化发展细分版块和数据管理两个维度进行展开,对数字规则进行分类说明。报告详细介绍了世界各国政府在政务数据开放、数据交易流通、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数字规则发展情况。从法规体系建设、数据收集管理、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应用规制、数据交易探索、跨境数据治理等维度,并针对我国数字规则建设存在问题,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
http://www.caict.ac.cn/kxyj/qwfb/ztbg/202112/t20211210_393868.htm
最后,报告从顶层体制机制、法规体系、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行业规范等方面提出四点决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国家层面统筹推进;进一步明确数据管理责任主体;优化数字治理监管模式。
二、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数据产权基础研究、完善法规配套制度设计;强化地方数字规则“硬软结合”立法模式。
三、加速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积极探索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推进政企数据融合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
四、加强行业引导和企业自律: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标准规范制定;健全互联网平台数据治理监管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