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规定了参谋长联席会议(CJCS)主席对联合战略规划系统(JSPS)的政策和指示。联合战略规划系统是联合参谋部协助 CJCS 完成《美国法典》第 10 篇规定的法定职责的方式。联合战略规划系统使 CJCS 能够保持全球视野,利用战略机遇,将战略转化为成果,并为国防部长(SecDef)和总统制定军事建议。
a. 《美国法典》第 10 篇第 153 节要求 CJCS 履行六项主要职能,协助总统和国防部长进行规划、咨询和政策制定:为武装部队提供战略指导;编制战略和应急计划;就全球军事一体化提供咨询;评估全面联合战备状态;进行联合能力发展;以及进行联合部队发展(参考(a))。对所有六项职能的评估都是对实现国家安全目标进展情况的评价。
b. 联合战略和安全评估为 CJCS 与总统、国会、国防部长、各军种、国民警卫队局 (NGB)和作战司令部(CCMDs)之间的互动提供支持
a. 联合战略规划系统是 CJCS 履行《美国法典》第 10 篇职责的主要方法:为武装部队提供战略指导,编制战略和应急计划,就全球军事一体化提供建议;评估全面联合战备状态;进行联合能力发展;以及进行联合部队发展(参考(a))。CJCS 应评估支持战略目标的所有六项要求。
b. 《联合战略和安全计划》描述生态系统和复杂的人际互动,以实现最佳产出, 支持 CJCS。这种优化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同时适应外部要求或危机。联合参谋方案》概述了联合参谋部的依赖关系和联系,以系统和有意识地改进战略成果。
c. 本指令围绕 CJCS 的法定职能编排:
(1) 全球军事一体化。CJCS 促进安排联合部队在时间、空间和目的上的一致行动,以应对跨地区、全领域和多功能的挑战。全球一体化的目标是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行动和资源,同时对各种权衡进行评估,使高层领导能够在了解风险的情况下做出决策,以支持《国防战略》(NDS)和《国家安全战略》(NMS)的目标。虽然全球军事一体化被说成是 CJCS 的一项独特职能,但它是 CJCS 每项职能的固有内容,是联合参谋部流程的结果。
(2) 武装部队的战略指导。CJCS 为武装部队的战略方向生成两份标题 10 文件:NMS 和统一指挥计划 (UCP)。国家管理系统将为联合部队和总兵力的发展确立指导方针。在其他情况下,CJCS 在 JSPS 的支持下提供最佳军事建议。战略指导活动见附文 C。
(3) 战略和应急规划。CJCS 利用联合战略战役计划履行规划和全球军事一体化的法定职责。特别是,《联合战略战役计划》指导制定《战略规划框架》和《全球战役计划》,以指导跨地区、跨职能和跨领域的部队运用。CJCS还通过JSCP为编制和审查符合政策指导的CCMD战役和应急计划提供指导。
(4) 全球部队管理。CJCS 通过三项国防部长令--定向战备表(DRT)、统一司令部部队(“Forces For”)备忘录和全球部队管理分配计划(GFMAP)--就定向战备、分配和调拨提供建议,并在中央协调指挥部之间调拨部队,以应对跨地区、全领域和多功能威胁。通过在全球部队管理(GFM)过程中评估战略风险、部队风险以及对战备状态的影响,CJCS 的建议可确保联合部队与战略方向保持一致。这一过程是在 CJCS 更大的全球一体化职责范围内进行的。全球一体化是指在时间、空间和目的上安排有凝聚力的军事行动,作为一个整体执行。
(5) 联合能力开发。CJCS 根据建立作战优势的物资和非物资解决方案,确定、评估、优先考虑和提出资源建议。
(6) 联合部队发展活动。CJCS 就部队发展活动、部队使用、行动、能力、条令、培训和教育提供建议;指导紧急和长期联合概念的试验和发展;管理经验教训的收集和发布;并使指挥、控制、通信和网络(C4)能力达到联合标准。附文 G 介绍了联合部队发展活动。
(7) 全面联合战备和评估。CJCS 评估全球风险和战备状态,就使用全球部队管理程序(附文 E 讨论)指导部队的战备状态、任务分配和分配向国防部长提出建议。全面联合战备状态是对部队战备状态、联合部队的物资和非物资库存及其全球态势之间关系的整体看法。此外,CJCS 还负责在主席风险评估(CRA)中评估和报告 NMS 的进展情况,并在《联合部队战备状态审查》(JFRR)中评估和报告部队的全面联合战备状态。CJCS 指导联合参谋部进行其他评估和分析,以便提供军事建议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