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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那洗稿能算是抄袭吗?
刺猬公社 | 思聪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孔乙己当初这话一出,“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
众人之所以哄笑,想必是觉得这问题可笑。偷就是偷,还分什么人呢?
可没想到的是,这套逻辑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又成为一个值得琢磨的问题——洗稿能算是抄袭吗?
对于内容行业的从业者来说,洗稿几乎成为了“月经问题”,隔段时间就要被拿出来撕扯一番。2018年开年洗稿第一撕就由六神磊磊和周冲开启了。
事情经过并不复杂。1月23日,六神磊磊推送了一篇题为《这个事我忍了很久了,今天一定要说一下子》的文章,文章就说了一件事,洗稿。
什么是洗稿?严格说来,这个词汇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对于从事内容生产的人来说,洗稿的含义是众所周知的。
简单来说,就是把简单粗暴的抄袭,换了一种操作方式——通过对原来语句和创意的组合、拼接、加工,使之成为自己的原创。
可能很多人都用过,不然本科毕业论文会很难通过吧。
六神磊磊在文章中列举了他观察到的3个有洗稿行为的微信公众号,并且列出了截图和语段分析作为证据。其中一个就是“周冲的影像声色”。
23号六神磊磊发文指责周冲洗稿,24号周冲便发表《关于六神磊磊质疑本号签约作者抄袭洗稿一事的相关解释及法律申明》回应,拿出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书(并没有法律效力)和与有争议文章作者的聊天记录用以自证。
昨天双方又各自发文一篇继续论战。总结下来,周冲对于洗稿的质疑采取的回复策略和对于洗稿质疑的主流应对方式并无二致。
就是一句话,反正我没抄袭。
这也是洗稿作为一种侵权行为但原告却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
近几年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内容创业的高潮。内容创业者的剧增促进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内容平台,而内容平台的扶持和鼓励又催生了无数内容创业者。
除了微信公众号之外,头条号、大鱼号、企鹅号等多个平台均在内容方面撒下重金用于扶持内容创作。
一时之间,整个内容行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去年的数据预测,整个2017年中国的自媒体从业人员数量达到260万。
而行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从业者数量的激增也使得整体环境泥沙俱下。自媒体数量越来越多,抄袭行为也变得日益猖獗。
去年11月,钛媒体发布报道《揭秘营销号“洗稿”链条:原创者在为谁做了嫁衣?》,揭露了内容行业的“洗稿产业链”。一家拥有80多个微信公众号的公司,内容运维员工只有十几人。
那内容怎么办?就是抄。
伴随着内容行业的发展,抄袭作为一种简单粗暴的内容生产方式,不仅是草根账号,很多如今的头部内容生产者也曾深陷抄袭风波中。
2015年,微信公众号“歪理邪说”的创始人霍炬发表文章,指责微信公众号“差评”对自己的文章洗稿,并将其告上法庭。
霍炬通过在文章中使用独特的词句当做标记的方式,尝试为洗稿维权提供一种方式。但是最终法院因为认定原告证据不足,驳回了诉讼请求。
尽管霍炬维权失败,但是这算得上是自媒体行业内对于洗稿这一行为最有影响力的一次打击。
去年,大象公会创始人在微博上质疑网易浪潮工作室对大象公会的文章进行洗稿,并且贴出十几张截图用以对比。而浪潮工作室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详细地回应,表示自己从选题到内容,并不存在抄袭行为。
头部内容生产者遭遇洗稿问题尚能发声获得关注,那么如果一个大平台洗的是一个草根作者的稿件,那么维权或许更为艰难。
去年8月,网友bamboo在豆瓣发表日记声称咪蒙抄袭了自己微信公众号上一篇名为《口红很贵吗?你为什么不能自己买?》的文章,此事最终也不了了之。
根据维权骑士23日发布的《年度巨献|内容行业2017年度版权报告》,就整个自媒体行业而言,2017年的疑似侵权事件数量相较2016年同比增加近七成。
图源:维权骑士《2017内容行业版权报告》
对于从事内容生产的人来说,洗稿向来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洗稿不是抄袭”可以成为每一个洗稿者的挡箭牌。
从平台层面来说,对原创内容的保护和抄袭行为的治理其实也一直有所改进,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微信公众平台率先推广开来的原创保护机制是目前主流的内容平台均有采用的内容保护机制,通过对原创内容进行标注从而判别抄袭内容。
可是维权骑士的报告显示,整个2017年依然有80%的自媒体侵权事件发生在微信公众平台上。
图源:维权骑士《2017内容行业版权报告》
2014年,一篇题为《少年不可欺》的文章曾在网络上刷屏,文章内容为一位19岁的少年指责优酷网为陌陌拍摄的广告片在片名、文案、视频等多个方面剽窃了自己团队的创意。
原文照抄的抄袭容易甄别,可是对创意的抄袭应该如何判别呢?
如果将眼光从洗稿现象泛滥的内容行业拓展到整个中文互联网,你就可以发现,“抄”和“洗”是两者发展过程中都绕不开的话题。
如果将BAT诞生的上世纪末看做中文互联网的起点,那么到如今近20年的时间里,中文互联网经历的巨变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如果复盘这段经历,抄袭可以算是整个过程中绕不开的关键词。
比如腾讯。对于这家如今市值已经超过Facebook的全球第五大公司来说,抄袭的骂声伴随了腾讯很多年。
腾讯起家于QQ,而这款当家产品最初的创意纠借鉴于三位以色列工程师开发的ICQ,甚至QQ这款产品最初的名字也是OICQ。
从社交起家,腾讯迅速将业务拓展到了游戏、影音、办公等多个领域,而抄袭的骂名也从未停止。CF抄袭CS,QQ飞车抄袭跑跑卡丁车,诸如此类的案例,在网上搜索“腾讯 抄袭”可以搜到大量报道。
《腾讯传》里,也大篇幅涉及到腾讯“借鉴”别人家产品的内容。
网友对腾讯“抄袭”行为的调侃
除了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人人网、微博,无一不是在诞生之初面临过产品抄袭的质疑。人人网“借鉴”Facebook,微博“借鉴”Twitter,淘宝“借鉴”eBay........
模仿借鉴,在中文互联网发展的早期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必备技能。
如果说抄袭行为是野蛮生长阶段的生存必备技巧,那么当行业发展进入成熟期之后,抄袭便不像最初那样猖獗。
在前天的腾讯投资年会上,腾讯总裁刘炽平发言时提到,腾讯目前已经投资了600多家企业,这些企业增加的价值已经超过了腾讯的市值。
投资并购代替之前的模仿借鉴,这边是腾讯近些年来的策略转变。因此,从2013年之后,对于腾讯抄袭的指责声音少了很多。
如今的互联网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垂直领域的独角兽不断涌现之时,移动互联网的产品抄袭风波也时常出现。
今日头条旗下的抖音在推出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已经成为短视频行业内日活超过千万的一匹黑马,可有声音认为,抖音的成功也是建立在对于短视频App Musical.ly的像素级“借鉴”之上。
左为muse界面,右为抖音界面,当然他们现在是同一家公司的产品了
令人唏嘘的是,今日头条在去年11月宣布全资收购Muscialy.ly,并将抖音和Muscialy.ly进行合并。
反观如今的内容行业,或许也要经历这样一段时期,才能从野蛮发展,抄袭现象频出的阶段,进入尊重原创、保护知识产权的下一个阶段?
反正就在刺猬君昨晚写这篇文章时,一位朋友发来一篇文章,标题完整照搬了刺猬君前天的文章《朋友圈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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