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ID:nbdnews),编辑:赵云
“赴美生子”真要被拿来开刀了?
美国总统特朗普10月2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计划签署一项行政令终止“出生公民权”,也就是取消非美国公民和非法移民在美国境内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就可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权利。
据该媒体表示,特朗普已经向律师提出要终结出生公民权的想法,并计划继续采取极具争议的举动,并表示他可以通过行政命令来做到这一点。不过,该媒体援引前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的首席律师Lynden Melmed表示,移民和宪法学者普遍都不认为总统有权力改变“出生公民权”。
图片来源:截自AXIOS官网
自上台以来,特朗普政府就不断收紧移民政策,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出入境与移民的指令与命令,比如加强旅游、公务和探亲签证的审查。有观点认为,这次瞄准出生公民权可能是最狠的一招,同时也是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
什么是“出生公民权”?
美国是目前全世界公民身份制度最宽松的国家之一。美国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实行出生地原则,即“落地国籍”原则,凡在美国出生的婴儿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根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就可以自然获得美国国籍,从而享有相应的福利,而无需考虑其父母的国籍。
1868年,当这一条款被写入美国宪法时,主要为了在美国内战后向被解放的黑人授予公民身份,保护黑人的平等权益。后来这一条款与外国移民出生公民权扯上关系,与一位名叫黄金德的华人有关。
图片来源:截自维基百科“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词条
黄金德出生成长在美国加州,但一次他从中国探亲返美时被拒绝入境。黄金德的案子后来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898年作出判决给予黄金德“出生公民权”,所依据的就是宪法修正案第14条。这一裁决巩固了属地主义的出生公民权,并在此后一直被当成权威判例引用。
从结果来看,这项已经施行了一百多年的 “落地国籍”政策,促使许多非法移民不惜铤而走险地进入美国,目的只是为了让孩子降生在那里,从而顺利地获得美国国籍。有数据显示,2014年,在美国出生的400万婴儿中,有7%即27.5万人的父母是非法移民。
这些在美国出生、来自非法移民家庭的小孩,又被戏称为抛锚婴儿(Anchor Babies)。
图片来源:截自2015年CNN相关报道
2015年,特朗普在竞选美国总统期间,就曾热炒出生公民权的话题。特朗普当时说,出生公民权是吸引非法移民的磁石,出生即是美国人的政策是非法移民的最大根源之一。此次特朗普再次旧话重提,在采访中称:“随便什么人来美国生个孩子,就能获得公民权和福利,太荒谬了,这必须停止。”
但海外网分析称,特朗普直接从宪法修正案入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宪法修正案需要获得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且在规定期限内获得四分之三州议会批准才能生效。它的难度有多大,看看一组数据就清楚了——
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宪法生效这200多年来,国会提出了超过11000个宪法修正案提案,最终生效的只有27个。
特朗普能达到目的吗?
特朗普也深知修宪难度之大,所以他打算通过签署行政令来达到目的。行政令不用国会批准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发布并执行,对特朗普来说简直是“大杀四方”的利器。在美国历届总统中,除了卡特之外,最爱签行政令的就属特朗普了。截至9月20日,特朗普共签署了85项行政令,年均签署了51项总统行政命令。
图片来源:截自AXIOS相关报道
在终止出生公民权问题上,特朗普通过行政令能达到目的吗?
根据美国的政治制度设计,总统虽然享有发布行政令的权力,但发布的内容要受到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特别是为了避免总统滥用职权,以及国会被架空,行政令的内容不能超出宪法规定的范围或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否则会被宣布违宪或违反现行法律。国会也可通过立法来推翻行政令,或是削减执行行政令所需的经费,最终使其无法执行。
此外,AXIOS称,特朗普此举肯定将引发民主党人的反弹,因为其涉嫌违宪。一场违宪官司几乎不可避免。
不过每经注意到,就在本月上旬,特朗普提名人选卡瓦诺就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使保守派在最高法院获得五比四的优势。因此也有分析认为,如果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特朗普有望获得支持。
美国梦将成为“美国人的梦”?
虽然特朗普终止出生公民权的打算可能不会那么容易实现,但它所释放出的政策信号值得深思。
“落地国籍”多年来也是美国政坛最富争议的话题之一。《华尔街日报》和NBC电视台于2017年9月所做的民调显示,65%的美国人支持落地国籍。不过这份民调也显示,52%的共和党人支持废弃宪法第14修正案。因此,特朗普此举既反映其个人立场,更是为了迎合共和党选民的喜好。
有观点称,在“美国至上”的时代,那些曾经支撑美国成其为美国的信条,正在一个个倒掉。这可能已是不足为奇之事,但移民政策走到迫近修宪的地步依然让人心生感慨。当美国梦仅仅变成了“美国人的梦”,美国国本也会随之动摇。
当美国建起贸易保护主义的铁幕、筑起压缩移民政策的高墙,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变得保守、内向、自闭的美国,终将走向何方?
各地“出生国籍”政策大不同
尽管特朗普声称,美国是世界上唯一允许在美外国人所生小孩自动获得国籍的国家,“这太疯狂了,必须停止”。但AXIOS澄清,世界上有超过30个国家实行“落地国籍”制度,诸如加拿大、爱尔兰等西方国家。
图片来源:截自AXIOS援引文献《Born in the Americas: Birthright Citizenship and Human Rights》
每经注意到,与“出生地原则”即“落地国籍”相对的主张被称为“血统主义”,即不论婴儿在哪儿出生,其国籍都依据其父母所属的国籍定夺。换句话说,凡是本国人所生子女,均为本国国民,不论其出生于何地。此外,也有相关法律将两种主张结合在一起。
中国(内地)实行的是“血统主义”,一般情况下,子女随父母的国籍。(注:我国香港地区采用的是出生地原则)
我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为了避免双重国籍的出现,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实行“血统主义”的国家还有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伊朗等。日本同中国一样, 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而韩国2011年修订的法律规定,艺人可以有双国籍。
实际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原则”相结合的方式。有的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有的则以“出生地原则”为主,“血统主义”为辅。
比如德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德国新国籍法实施生效,对原国籍法做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改变了过去单一根据“血统主义”确定国籍的做法,引入了“出生地原则”,有限期承认双重国籍,并且进一步简化了外国人入籍的手续。
法国也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之一。现行法国国籍法规定,人们可以通过决定的或自然的血缘关系取得法国国籍。对出生在法国或定居在法国的外国人,也可以通过出生地(定居地)的关系来获得法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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