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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安全10月12日讯 澳大利亚总检察长乔治·布兰迪斯发布《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法案》公开草案。法案旨在管理外国对澳大利亚关键基础设施带来的破坏、间谍和胁迫性国家安全风险。
澳大利亚政府发布草案,公开征询意见,书面意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
澳大利亚将对资产相关方进行登记
法案将创建关键基础设施相关的国家安全风险管理框架,包括保存关键基础设施资产的资产登记信息,并启动部长级“终极权力”。
该法案的重要部分在于确定关键基础设施的所有者和运营者。注释备忘录指出,澳大利亚政府并不知道关键基础设施资产的所有者,政府认为难以获取信息以保护这类资产。
针对这一问题,法案将创建登记信息,登记关键基础设施资产的所有者、运营者或有权访问这些资产的各方。
监管要求根据对象进行变通
澳大利亚政府表示,法案将管理港口、水电高风险行业100项资产,为个人或组织机构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澳大利亚政府将个人称为“直接利益所有人”,将组织机构称为“责任实体”。
外包单位也将列入登记记录之中,登记记录上所列的单位和个人将有六个月时间向政府通知变动情况。
法案还提出“终极权力”,当政府别无它法时,让总检察长办公室出马缓解关键基础设施中发现的重大国家安全风险。
澳大利亚《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法案》下载:
http://pan.baidu.com/s/1ge9gVcf
密码参见以下原文网址
注:本文由E安全编译报道,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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