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高岩案引发对各级各类对师生恋的热烈讨论,众多知名或不知名者呼吁应出台禁止师生恋的明文规定,以杜绝沈阳高岩类事件的再度发生,言之灼灼,且罗列了国外如哈佛等著名高校都有这样的规定来支撑其观点,不可谓不具说服力,勿论禁止师生恋这件事是否合理,但禁止师生恋是否就能杜绝类似沈阳高岩案现象的发生,即使师生恋在学校真被“绝育”了,那这些学生是否还需要走入社会,社会的“导师”或许比高校的“导师”更“凶残”,又当如何?许多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甚至犯法的事也没少人去触碰。
从本质上来说沈阳高岩案师生恋只是表象,本质上是来说这是教师的师德问题与学生的亲密关系教育缺失问题,但处理方式却又体现出教育管理错位的问题,且这种现象甚为普遍。
沈阳高岩案是发生在二十多年前,事发后沈阳依旧从副教授到了教授、博导,何以现在这“脓泡”一刺就破,引起人们极大的反响和愤慨,网络媒体的渲染下显得血淋淋的触目惊心,将这事简单归因于师生恋有种曲线救国的味道,而对师德问题却大而化之,不落实地,缺乏措施,对学生从小的生命教育、亲密教育、性教育却闭口不谈,最终更多的李岩、王岩、张岩等必将出现,还有更多淹没在社会洪流之下的受害者,应从根本上反思此案的前因后果,从家庭、学校、社会多方面思考,尤其是在教育管理错位上,包括家庭教育错位、学校教育管理错位、社会教育引导错位。
我们的教育文化总是以息事宁人、规避风险为前提,从小开始就告诉孩子这不能碰,那不能看,小孩被菜刀划了一下,大多数的处理方式不是教会孩子正确使用菜刀,而是将菜刀束之高阁;到了学校,最担心是学生的安全问题,若是学校出现了有自杀之类的事,学校肯定是对外千方百计的隐瞒,对内却使劲地让班主任辅导员老师上纲上线,却忘了最重要的应是提前对学生生命的教育;学生宿舍失火造成损失,学校往往是禁止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却忘了对提前对学生安全用电的教育;……等等,不一而足。越低层次的学校往往管得越严,在这样的教育管理氛围之下,当学生走入社会,是否学校还要建议社会给住处限电。在这样的管教之下,当学生遇到不管是学校的“教授们”还是社会的“导师们”,能让学生有自己的思想,让学生感觉自己的主体性,尤其是现在学生主体意识越来越强的时代,当对比下来更容易倾向于被认同的一方, “坏人们”总是更积极地掌握着学生们的心理,这时候犯错却只能怪社会的无情,坏人的不义和对未来的担心。
沈阳高岩案只是开始,此类事件绝对还会纷至沓来,只是原因各异,教育管理错位的问题不仅仅是某些人研究的范畴,而是整个社会齐力才能做好的事,家庭、学校到社会都需从根本上去认识我们的教育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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