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扫描桌上二维码,方便点餐哦。”
相信不少友友们在外就餐时,或多或少都会听到这句来自服务员的“友情提示”。
然而就在最近,这项看似便捷的服务,却被判了!
原因无他——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这事毕竟关乎很多人的日常,一经央视曝光,引发了不少网友们的“共鸣”:
要想点餐就要注册,要想排队就要注册,不注册也行就得等。
还有更麻烦的“关注公众号”点餐,也成了这次网友们吐槽的点:
这次央视曝光的商铺,是位于四川德阳市的一家火锅店。
一位消费者(罗某)在就餐时发现,商家要求其必须扫码点餐。
然后罗某就发现,要想点餐,就得先关注这家火锅店的微信公众号,不然就无法点单。
这时你可能就要问了——那拿纸质菜单不行吗?
罗某当时也是这么想的,然而这个非常合理的要求却被服务员拒绝了。
而且这名服务员在未经罗某同意的情况下,拿着手机就开始“点餐”了……
(接下来的流程,想必很多友友们都比较熟悉了)
先是扫码后会进入到这家火锅店的微信公众号,需点击“关注”。
然后在进入点餐系统之后,就会弹出一个h5界面,“点我授权”四个大字非常的醒目:
那在这一步,不点击这个“授权”就不行吗?
服务员说:“可以,点旁边的空白处就行”。
然而事实却是……点!不!动!
无奈,想吃上一口火锅,那就先“点我授权”。
在此之后,手机屏幕上就又会弹出来一个界面:
在这个界面中就会提示:
德阳某某火锅申请获得:你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
除此之外,扫码点餐还会申请“获取你的位置信息”:
也就是说,要想成功扫码点餐,那就得是一路“同意”、“允许”、“授权”……
这事可把罗某“搞蒙”了——收集这些信息跟我吃个饭有啥关系啊?
于是,罗某一纸诉状将这家火锅店告上了法庭。
在罗某看来,这家火锅店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
此行为既不合法、也不正当、更无必要,侵犯了个人信息。
罗某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火锅店把与之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并赔礼道歉。
但火锅店最初的回应是这样的:
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属于网络化名,没有侵害个人信息的风险。
那么“扫码点餐收集个人信息”,到底算不算侵权呢?
四川德阳旌阳区法院在审理这项案件之后,给出了非常明确的判决——侵权!
法院给出的理由如下:
罗某到火锅店就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
火锅店强制授权收集罗某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违反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法律规定,侵犯了罗某的个人信息。
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个人信息的界定有2条路径。
首先,是 识别路径,是指从信息到个人,即通过相关信息能够识别出特定的自然人。
法院认为,这个案件中火锅店提取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通常无法识别出特定自然人。此时,该信息并非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
但是第二条路径, 关联路径,却不一样了。
它是指从个人到信息,即已知既定个人,知晓“关于”该个人的进一步信息。
法院认为,罗某在火锅店用餐,用微信扫码,那么罗某就是已知既定个人。
而火锅店通过提取信息,知晓了原告的微信号、昵称、地区等信息,该信息为罗某个人信息,依法应予保护。
最终,法院对这家火锅店的判决如下:
餐厅停止侵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除获取罗某的个人信息。
虽然这是“扫码点餐”的事件引发了不少的热议,但其实,这并非是这一乱象第一次被“点名”。
早在2021年的时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在其官网上发文说过这个问题。
当时文章的题目对“扫码点餐”的态度和立场,可以说是非常之明确——
《“扫码点餐”不应成为“单选题”,警惕“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
在这篇文章中,除了从法律角度对“扫码点餐”这一问题做阐述之外,还旗帜鲜明的指出“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
由于智能手机操作的复杂性,扫码点餐并不具有普适性。老年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扫码点餐过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消费体验和消费实现。
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工具,不应成为攫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借口,更不应成为阻碍大众消费的壁垒。
这也正应了网友对这次事件的评价:
但其实,除了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之外,“扫码点餐”因信息安全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隐患。
例如在2019年,江苏一位女士和朋友一起去吃火锅,然而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顿火锅她们竟然吃出了474万元!
原来,当时这家火锅店在搞优惠活动,吃饭的时候若是把桌上的二维码发到食客福利群,就可以免费赠送一道菜。
但也就是这个二维码,却成为了“天价火锅”的罪魁祸首。
微信群里一些不怀好意的用户,扫描识别了这张二维码之后,就隔空疯狂下单:白酒数百瓶、火锅锅底几十份……
这才导致了一顿火锅能吃出400多万的乌龙。
但其实,“扫码点餐”只能说是一个表象,其背后的“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才是值得被重视。
例如“大数据杀熟”,便是一种直接导向。
像天猫就曾曝出过“88VIP会员价格比普通用户更高”的新闻:
而除了电商平台之外,外卖平台、单车出行、视频网站也频频曝出与之相关的新闻。
再如我们现在经常用到的人脸识别技术,也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重灾区之一。
此前就有一位河南郑州一名男子,只因小区必须靠人脸识别进入,2年无法正常回家。
真人站在面前,却因未录入人脸信息不让进小区,实属荒唐了。
新技术应用,有时候还真是成了一种阻碍。
那么对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这一话题,你有什么切身的经历呢?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参考链接:
[1]https://weibo.com/2258727970/LqZFc1pqR?type=comment
[2]https://tv.cctv.com/live/cctv2/index.shtml?spm=C28340.P2qo7O8Q1Led.S87602.45&stime=1651377600&etime=1651381230&type=lbacks
[3]https://mp.weixin.qq.com/s/tY60S_HNxy3SoBeNyJVEsQ
[4]https://www.cca.cn/zxsd/detail/29973.html
[5]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12861405300686199875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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