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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京东和阿里,拼多多起家的社交电商和拼团模式在医药领域或将成为其掣肘。
而从拼多多的动作来看,其在医药电商领域做的是医药B2C平台模式。实际上,这一模式算是“打擦边球”,其监管政策并不明朗。
文 | 《中国企业家》记者 李秀芝
编辑 | 王芳洁
拼多多也要布局医药电商了。
近日,一名自称拼多多员工的人士在各大医药电商群里招商:“医院电商圈小伙伴,在下代表拼多多邀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证书的企业入驻医药健康馆。”据该员工介绍,其所指的拼多多“医药健康馆”,即拼多多健康频道。
拼多多健康频道在其产品搜索栏最底端可见,目前上线了医疗计生、精制中药材、隐形眼镜三个子类目,包括感冒灵、足光散、肾宝片、阿胶等OTC药品。
来源:拼多多APP截图
据《中国企业家》了解,拼多多此前已从医疗行业挖角了不少人才,其中包括前金象网市场部负责人郭明,郭在金象网负责了约七年的市场运营工作。金象网于2007年6月18日上线,是国内第二家拿到网上药店运营牌照的公司。
招聘平台拉勾网也显示,拼多多平台治理部正在招聘商品管理专员。
来源:拼多多在拉勾网的招聘页面截图
“我知道他们正准备搞这件事情,而且应该是特别想搞这件事情。”一位医药电商从业者向《中国企业家》透露,“所有的流量平台都会做医药电商,这是肯定的。但拼多多具体怎么做,现在还很难说”。
一位知名投资人向《中国企业家》表示,买药比较随机和个性化,要拼起来并不容易。
医药电商混战
此前,《中国企业家》在《京东阿里鏖战医药电商》一文中提到,在医药流通环节,互联网+的想象力巨大。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中成药、中药材及其他)销售总额为20016亿元,其中药品零售市场4003亿元。医药电商方面,2012年销售规模仅133亿元,2017年达1211亿元,药品网购占比甚至低于10%。
自1999年中国医药电商开始进入探索阶段后,这个全新的市场就吸引了诸多巨头和创业者的关注。
京东和阿里都在2011年同步试水医药电商。一位知名医药专家告诉《中国企业家》,两家合计约占全国在线药品交易市场的70%。
垂直公司方面,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就超过800家。尤其是,2018年不少公司开始在资本市场崭露头角。比如,北京时间9月12日,从1号店剥离出去的1药网母公司111集团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互联网医药健康第一股;9月初,健客宣布B轮获投1.3亿美元,计划于2019年赴美上市;对于港股上市不久的平安好医生而言,医药电商近年来成为了其主要收入来源。
网上药店好药师的市场总监张丁丁认为,在两家的攻势下,医药电商行业的中小玩家基本没有机会了,上市只是它们进行资本运作的一种手段。
不过,拼多多或许是个例外。在综合电商领域,正当所有人觉得电商市场已经被京东和阿里瓜分完毕的时候,拼多多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一跃成为第三大电商巨头,并于今年7月底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被称为“社交电商第一股”。
另一方面,相比京东和阿里,拼多多起家的社交电商和拼团模式在医药领域或将成为其掣肘。
例如其拼团模式,有投资人认为,因为这要求用户在同一时间段对某种具体适应症的某种药产生需求。拿感冒来说,感冒可能也分很多种,不见得都买同一种药。而且,医药的社交属性也不像其他商品那么强。“我可以请同事喝咖啡,但我不能请同事吃药吧。”
另一名投资人则认为,药品和普通消费品最大的区别是涉及到医保。如果用户自费还比较简单,要走医保就很复杂。“很难说大家可以拼团买药少付费,医保还能报销。”
监管政策未明
从拼多多的动作来看,其在医药电商领域做的是医药B2C平台模式。实际上,这一模式算是“打擦边球”,其监管政策并不明朗。
国家曾经试点过医药B2C平台模式,在2013年-2014年期间分别给河北慧眼医药科技、八百方和1号店分别颁发了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资格(平台上的入驻商家为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零售服务)。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政府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施行牌照管理,分别有A、B、C三证,它们的申请主体分别为医药第三方交易平台、医药生产/批发企业、连锁药店,分别可提供医药交易的互联网平台服务、互联网药品批发服务(B2B)、互联网药品零售服务(B2C)。
为拿到牌照,阿里不惜砸重金。2014年1月,其以300万元购入河北慧眼医药科技(下称河北慧眼)。收购完成后,天猫拥有了“试点B2C平台证”。
2016年5月,天猫医药馆收到河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不再延续第三方平台药品零售试点资格。八百方和1号店亦如此。
CFDA官网援引媒体报道的文章显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并称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
此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只能展示药品信息,不能涉及药品在线交易。消费者要想在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购买药品,须先提交需求,订单转移给入驻的网上药店。这意味着平台企业只能通过为其他电商导流量的方式进行利润分成,无法实现真正的平台化销售。
2017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B、C、A三证陆续被国务院取消。多位业内人士向《中国企业家》表示,看起来医药电商的准入门槛降低了,但如何备案处于停滞状态,没有配套细则出来。
至于医药B2C平台模式,此前京东医药健康总经理魏凯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表示,“我们看到的情况是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并没有停止在线药品交易,因为这是有价值的。而且,当时CFDA没有发过正式的文件说完全停止在线药品交易,(挂出来的文章)仅仅是为了把控用药安全,阶段性收紧政策”。
“医药电商可能是电商领域为数不多还没被深度耕耘的赛道,我们感觉国家政策应该会出现新的变化。这些他们(拼多多)可能都有预期。这也是我认为未来医药B2C领域竞争会加剧的原因。因为一旦这个政策放开后,巨头一定会入场,中小玩家也会很敏感。”上述投资人说道。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中国企业家杂志(ID:ice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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