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科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建议》和《计算机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建议》已经CCF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提升我国计算机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按照《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遵循计算机科学创新规律,破除“四唯”意识,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通过评价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为科研人员创造宽松、宽容与安静的科研环境,促进计算机领域技术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计算机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建议:
(1)重视学术道德建设
制定计算机领域完善的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科研诚信信息采集、记录、评价、应用等管理制度,建立全维度的学术画像;基于科研成果对学术贡献、评审、项目等内容进行跟踪和记录,形成可追溯机制;基于学术社交网络监控学术社区科研活动,及时预警科研领域“圈子”文化现象。
(2)建立分类多元评价体系
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类型的成果形式,结合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应用系统、工具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内容进行分类评价和综合评估;从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入手,以影响力、应用、转化、经济效益、人才培养等多元评价方式全面评估成果的价值。
基础研究类型,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专著/译作、竞赛获奖等形式;应用研究类型,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指南、开源代码、数据集、应用系统等形式;技术开发类型,成果主要包括专利、软著、标准、工具集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形式;其他类型的成果主要包括科普公益、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等形式。
不同类型的成果评价方式和评价维度不尽相同。学术论文注重其在基础研究方面的影响力;专利注重技术的转化价值;标准注重其在技术应用方面的影响力;专著/译作、竞赛获奖注重其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影响力;规划/指南注重其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力;开源代码/数据集注重在科学、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应用;技术产品和成果转化注重其技术的经济效益;科普和教育教学注重其在社会、文化方面的普及范围及影响;人才培养注重其成才质量。
(3)加强中长期评价机制建设
保障评价指标的相对稳定性,适当延长评价周期(目前通常是每年一评价,不适合沉心研究工作);减少竞争性机制设置(如减少各类人才帽子评选,对优秀科研人员推行长聘机制,对青年科研人员赋予更大的时间容忍度);提升对原始创新的时间容忍度和失败容忍度,降低投入性指标在人员评价中的比重;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加大事后评价的比重,对科研项目建立长效评价机制和滚动支持机制,避免优秀的科研人员耗费太多时间在项目申请上。
(4)重视科研成果质量评价和个人贡献评估
在具体评价体系上注意弱化数量指标评价,加大质量指标评价,侧重对成果影响力的评价,例如,论文质量参考CCF分类目录、基于科技大数据建立学者颠覆式创新指数、学术社区影响力等量化指标、对应用研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所占的评价比重等;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鼓励责任制署名,提供每位作者的个人贡献信息,使用更丰富的论文定量指标,从不同层次评价参与者的个人贡献。
(5)加强计算机领域中立机构在评价指标中的引导作用
引导科研人员研究领域和选题价值的评估,每3到5年提出亟待攻坚的研究问题列表,形成业界公认的重要研究方向,发挥良性引导作用;重视计算机领域支撑性研发工作,给出各专业领域重点缺乏的科研工具、基准平台、数据集等基础性工作的需求列表,鼓励科研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发工作,并开源、共享,提升专业领域的基础性工作水平;加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视科研成果应用价值,向科研成果应用方发出倡议书,倡导企业在给出成果应用评价时应求真务实,并给出科研成果应用报告的参考模板,推动解决成果转化的评价难题。
(6)建立客观指标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定量分析需在宏观指导下进行,过于突出客观指标的评价作用,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变形。同行评价中要破除学术近亲繁殖现象,建立切实可行、公开公正的同行评价机制,更全面准确地评价科技成果的贡献和潜在价值。建立国家科研信息系统,帮助专家在更高的信息集成水平上做出更有效的判断。
(7)加强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客观评价辅助支撑作用
基于科技文献、科技新闻、专利等科技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领域发展现状和趋势,基于客观数据引导科研工作人员攻克世界前沿、颠覆性等技术细分方向;基于热点交叉方向及科研学者研究领域分析,推荐科研合作,引导跨界融合、协同攻关;系统采集、妥善保存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深入挖掘科研活动规律,引导青年科技人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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