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大互联网公司腾讯和头条之间的诉讼战和口水战再起,这次纷争关乎上亿用户的数据隐私,但普通用户在其中并没有发言权。
3月19日晚间,字节跳动旗下视频社交App多闪向用户发送弹窗,提示应腾讯公司要求,用户的多闪头像、昵称如果与微信/QQ一致,需修改头像及昵称。这一公告引起轩然大波,随后腾讯指责对方“偷换概念”。
3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腾讯在2019年2月发起的行为保全申请的裁定结果,要求抖音、多闪立即停止将微信/QQ开放平台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的行为,同时多闪此前通过抖音擅自获得的微信/QQ用户头像、昵称也被勒令停用。
在《商业周刊/中文版》获得的一份40页的《民事裁定书》中,法院方指出:“抖音推荐好友时向其他用户显示头像昵称的行为,超出授权登录的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也没有获得用户的二次授权,该行为既违反了其与平台之间的约定,也侵害了用户的选择权、知情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此外,“拍拍看看(多闪运营方)如果想使用微信/QQ开放平台授权登录服务,理应直接向平方提出申请,其在明知微播视界公司无权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下,有意规避微信/QQ开放平台对第三方应用的接入限制和管理,实现多闪与抖音的信息互通,显属不当。”
有腾讯内部人士透露,公司起诉“微播视界”、“拍拍看看”于2019年2月18日立案,在当日法院受理后,同日提起诉讼保全申请。由于“不正当竞争诉讼”通常审理时间较长,而互联网行业产品迭代速度较快,因此在进行不正当竞争起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了“行为保全申请书”。
在该《民事裁定书》中能看到,腾讯方的申请理由为:微信/QQ产品通过腾讯投入巨大资源辛苦经营赢得数以亿计的用户,同时在其品台上产生和积累了大量的用户头像、昵称、好友关系等数据,上述数据是腾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进行商业竞争的重要核心资源,腾讯公司对此依法享有合法权益。
头条方则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不会使对方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不具有紧迫性;行为保全申请不具有可执行性。“拍拍看看”(即多闪运营方)无权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删除用户从抖音账户同步到多闪的头像等用户数据。
3月19日,当事双方曾互指对方造谣。字节跳动旗下视频社交App多闪在当日晚间,向用户发送弹窗,称“根据腾讯公司强烈要求,用户在微信/QQ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的权益属于腾讯公司,如果您多闪的头像昵称与微信/QQ一致,需要修改在多闪或微信/QQ上的头像昵称。如果昵称是真名,我们觉得可以保留。”
腾讯发表声明,指责字节跳动“偷换概念”,其发表声明指出,抖音违反诚信原则超范围和违规,使用来源于微信/QQ的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并擅自将腾讯提供给抖音的微信/QQ账号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同时,抖音违反开放平台用户协议、商业道德以及相关法律,将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QQ头像、昵称等数据提供给多闪使用。
该声明还指出,“更为严重的是,在用户仅注册了抖音、未注册多闪的情况下,多闪仍然非法从抖音获取了用户的微信/QQ头像和昵称。”针对腾讯的回复,头条方再次进行回复,并表示多闪是抖音的私信升级,业务场景密切相关(私信互通),为满足用户需求,经过用户主动明示授权敏感信息(好友关系、私信),是符合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要求的。
一名要求匿名的科技公司高管指出,头像、昵称等数据很微妙,其数据归属权属于用户,平台并无权利代替用户进行诉讼。“这就好比你在A平台发表了一篇文章,B平台未经你允许进行了转载,A平台就此对B平台进行诉讼,并认为关于你的数据是A平台的核心资源。实际上,你并未授权A平台对此进行维权,因此申诉主体是存在问题的。”
抖音总裁张楠同样在其“微头条”上指出:“我用了几十年的头像和昵称怎么成了腾讯的了?”
不过微信开放平台协议中有指出:“微信开放平台运营数据、用户数据等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腾讯,且是腾讯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至于哪种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哪种是归属腾讯的权利,该协议并无明确指明。根据《民事裁定书》,法院最终支持了腾讯的诉求,即该平台有权进行起诉。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哲接受《商业周刊/中文版》采访时表示,腾讯的诉请是要求头条停止将用户数据未经用户和腾讯同意由抖音向多闪转移/滥用的行为,而头条对外宣称的是腾讯要求多闪用户改头像和昵称,这是对腾讯的诉请进行了修改。
在腾讯诉头条案之前,信息保护领域的标杆性案例“脉脉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博用户信息”案于2016年12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宣判。法院最终认定北京淘友天下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为脉脉的经营公司)未经用户允许和微博平台授权,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博用户信息,非法获取并使用脉脉注册用户手机通讯录联系人与微博用户的对应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邓哲说:“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如何获取和使用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的用户数据,新浪诉脉脉案件已经很清楚了,要有三重授权原则,被获取的平台同意、用户同意、加上自己的平台准备使用数据时再次获得用户同意。”
在多起关于数据隐私权的争议背后,关于数据立法的建议两年前已经被提出。目前,在欧盟2018年通过的GDPR法案中,就明确指出平台不能代理授权。如果用户已经授权平台A,平台A不能直接授权给平台B,而必须经过用户专门同意。但在中国,并无相关的法律条文对此进行规定。
早有人大代表在2017年就提出了“数据立法”。全国人大代表谢泉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数据时代,无法避免对数据的买卖,企业或政府可以通过交易平台找到数据资源。但是哪些数据可以交易,哪些不可以?数据的交易方式是什么?数据的所有权归属谁?如何管理这些数据?数据的安全性如何保障等,诸如此类都没有明确规定。”
目前,在和头条的诉讼战之中,腾讯已经赢了一个回合。2019年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明确“西瓜视频”App立即停止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三家相关运营公司——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
有匿名的科技公司高管指出,目前腾讯和头条的冲突升级,根源还是腾讯的焦虑。头条确实有危及腾讯根基的可能,该公司在社交和游戏领域均雄心勃勃、在海外市场势如破竹,如果产生了一个全球范围内的相对有粘性的社交网络,这将是对腾讯地位的严重动摇。
撰文:李好 编辑:张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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