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被告陈世峰案发后第一次在公众前露面,他剪掉了辫子,戴眼镜,穿蓝色圆领衫、黑白条纹休闲裤。江歌母亲江秋莲就坐在陈世峰对面,全程沉默、克制,但庭上展示江歌的遗体照片时,她两次落泪,靠在身边人的肩上,捂着手帕呜咽。
文 | 罗婷
编辑 | 金匝
今天,江歌案在东京地方法院426号法庭开庭。
审理从东京时间上午10点持续到下午4:40。
庭上有3位审判员、4位检察官、1位律师、1位翻译,多位法警和陪审员。旁听席上还有38个席位,由中日媒体和普通民众组成。
这是被告陈世峰案发后第一次在公众前露面,他剪掉了辫子,戴眼镜,穿蓝色圆领衫、黑白条纹休闲裤。进入法庭时,法警解开他手上的手铐和腰间的绳子,他会点头致谢。
陈世峰的父母没有出现。知情人说,他们给法官和江歌母亲江秋莲写了一封信,表达他们的歉意。
庭审开始一小时后,江秋莲在法庭出现了,她就坐在陈世峰对面,全程沉默、克制,但庭上展示女儿江歌的遗体照片时,她两次落泪,靠在身边人的肩上,捂着手帕呜咽。
每日人物记者进入法庭,旁听了庭审全程。为避免信息损耗,我们尽量以直录形式还原庭审现场。
检方:以恐吓罪和故意杀人罪起诉
早上10点,庭审正式开始。
根据日本的法律程序,法官需要先核实被告的身份。
陈世峰从被告席起身,走到庭中的证人席坐下,陈述了自己的名字、出生日期、居住地址。
审判长问他的身份,他说以前是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生。审判长问,那现在呢?他回答,现在已经不是了。
随后,检察官站起身宣读起诉书。他们认为,陈世峰的罪名共有两条,分别是恐吓罪和故意杀人罪。
检方指控恐吓罪内容如下:在11月2日下午4到5点,陈世峰曾尾随江歌和刘鑫一起上了电车。在这个过程中,陈世峰以发布裸照来威胁刘鑫,要求与她复合。
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陈世峰给刘鑫发了一张她穿内衣的照片,同时发送了一段文字,“要和你母亲联系也是可以的,发朋友圈也是可以的,还有视频,你要看吗?”
法庭内不允许拍摄、录音,凤凰卫视、凤凰网特邀画家把庭内情况还原。
关于故意杀人罪,检方陈述,11月2日当天,陈世峰在晚上9点左右外出,11点多到了江歌位于中野的家中。因为江歌没有回家,他便在公寓3楼等待。而江歌家在2楼。深夜,江歌和刘鑫一起回到家。刘鑫因为例假,着急回家换裤子,先进入201房间。江歌去一旁查看信箱,发现了陈世峰,惊慌之下说要报警。陈世峰怀有杀意,刺向她的颈部,导致江歌死亡。11月3日凌晨2:20,江歌在医院被确认死亡,死因是左颈动脉损伤。
这条罪名的指控,有江歌与母亲江秋莲的通话记录、刘鑫的证词、刘鑫报警的电话录音、邻居的目击证言和法医的司法鉴定作为证据。
按照程序,审判长告知陈世峰,他有权保持沉默,并可以自始至终保持沉默,也可以发言,但所有发言都会成为呈堂证供。他接着问,陈世峰是否认同两份起诉状的意见。
陈世峰说,他对第一条恐吓罪没有异议。但对于第二条故意杀人罪,他有两点需要澄清。第一,刀不是预先准备的,是江歌拿出来的。第二,江歌倒下前,他们两人是在夺刀,在这个过程中,他不小心刺入(江歌颈部),但后来,他确实是怀着故意继续刺杀。
辩方:刘鑫把江歌往外推,递给她刀
稍后,检方详细地陈述了他们认为陈世峰是故意杀人的理由。
首先,陈世峰在晚上出门去江歌家前,特地将白天穿的衣服换掉了。
其次,他没有从离自己家最近的车站出发,而是绕远路,到了另一个车站。买票时,他没有用能留下身份信息的IC卡,而是购买了匿名的纸质车票。
另外,他们在陈世峰所在的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室里,发现了行凶刀具的包装盒。
此外,江歌的死因、监控录像、两个人衣服的损伤程度也是证据。
检方称,他们将根据杀人的手法是否恶劣;是否有强烈杀人意愿;是否有计划性;事件造成的结果(包括被害者家属的感情情绪、案件的社会影响);杀人动机以及事件经过,进行求刑。
随后陈世峰的辩护律师发言。他主要说明的是,陈世峰杀人没有计划性。
他这样陈述:
11月2日那晚,陈世峰是去找江歌聊天。他以前见过江歌,觉得她脾气不错,想跟江歌谈谈他和刘鑫的关系。
白天他从江歌家回来后,想在家里洗衣服,但洗衣机坏了,他试图找投币洗衣机。他日语不好,不知道投币洗衣机怎么搜索,就在手机的地图上输入了干洗店的日语,并根据导航过去,到了另外的车站附近,但时间太晚,干洗店都关门了。
他想了想,决定带着衣服去找江歌聊聊。他知道刘鑫和江歌的打工时间,当时那个时间,刘鑫刚好在打工,而江歌独自在家。
检方质疑陈世峰特意换了衣服,但陈世峰的律师称,根据监控录像可以看到,陈世峰穿了一双红色的鞋子,很鲜艳。“如果特意杀人,为什么穿着这么亮的鞋子?”
至于使用纸质车票,这位律师称,陈世峰平常毛毛糙糙的,经常忘记戴眼镜和钱包(忘记带地铁卡也正常)。
案发公寓
控辩双方的一个关键争论,在于那把行凶水果刀的来历。
陈世峰的律师否认刀是陈世峰自己买的,称这是刘鑫护身用的水果刀,案发时,是刘鑫将刀子递给了江歌。
律师陈述如下:
那天晚上,陈世峰到了201,发现江歌不在,就在3楼等待。结果没想到,凌晨时,江歌和刘鑫一起回来了。刘鑫因为例假弄脏了裤子,就先进去了。江歌则去查看信箱,信箱距离房门有一段距离。
陈世峰想跟江歌单独谈,所以想把她叫到3楼。他下楼,拍了拍江歌的肩膀,江歌回头看到陈世峰,很吃惊。陈做了“嘘”的手势,江歌想要喊出来,被陈世峰捂住嘴。江歌试图反抗,并抓破了陈的脸。
这时候刘鑫觉得异常,从门内把水果刀递给了江歌,还喊了一句“三叔,拿着刀”,边说边把江歌往外推,并锁上了门的防盗锁链条。在命案发生前,刘鑫已经报警。她报警的电话录音里,警方听到她用中文喊,“门锁了,别骂了”。
法庭上公开了刘鑫在案发时报警时的电话录音,在接线警察还未开口说话前,就听到刘鑫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被推出门后,江歌和陈世峰都惊呆了。江歌按门铃、敲门,刘鑫没有反应。江歌被逼急了,她拿着刀刺向陈世峰,陈反抗,两人扭打。陈世峰闪躲了几下,他把江歌按在墙上,想把刀夺过来,不小心刺到了江歌。
看到江歌倒下,陈世峰担心江歌需要高额的治疗费,他不想增加父母的负担,所以补了刀。
律师还称,医院医生说,造成江歌死亡的是第一刀。而这第一刀,并非故意杀人,而是两人在争执过程中,陈世峰将江歌按到墙上,不小心发生的。
因此他认为,这一刀是过失杀人,不适用于日本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定义,而是适用于日本刑法第203条,即杀人未遂罪。
法医:被杀前,江歌至少躲闪了5次
中午休庭后,1点20分,庭审继续。
法医作为证人出庭,他还是东京医科大学的一位教授,2016年11月14日,他解剖了江歌的遗体。
法医首先介绍了江歌的死因——她因左颈主动脉损伤失血而死。一把刀从右至左扎入她的脖子,留下一个大约有6.5-8厘米深的伤口。证人说,“有三处贯通伤,从右至左,动脉和气管都被切开了”。
他描述江歌的死状时说,在站着的情况下,如果扎到主动脉,血会直接喷涌出来。但是这一次,江歌倒下了,血就从侧面像瀑布一样流下来。“人会马上失去意识,死亡是几十秒内的事情。”
在尸检时,法医发现,江歌颈部有11或12处刀口,说明至少被扎了6次,而且基本每次都扎穿了。法官、检察官、陪审员、被告和被告辩护人面前都有电脑,电脑里展示了江歌颈部的照片。
江歌受伤示意图。图/澎湃新闻
说到这里时,坐在检察官身后的江歌母亲江秋莲捂着手帕哭了。整个法庭都能听到她的呜咽声。
除了颈部的伤口外,检方还询问了法医关于江歌手部伤口的情况。因为手部的伤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还原两人在现场拉扯的状况。
照片显示,江歌的左手小指、手背、右手中指和无名指都有伤口。严重的地方,肉都翻开了,皮肤也脱落了。这些伤口被法医形容为“防御伤”,是在受到伤害时抵抗产生的伤口。
陈世峰的律师问他,这些伤口是一次行为会产生的吗?法医回答:一次是不可能产生的。律师再问,那她被攻击了几次?法医说,与其说她被攻击了几次,倒不如说她躲闪了几次,与其说她要抓住刀口,不如说她要把刀口躲掉,江歌躲闪了至少5次,直到致命的那一刀后倒下。
随后,陈世峰的律师也对证人发问,他的重点在于询问陈世峰与江歌是否有拉扯,及陈世峰是否也在拉扯中受伤。
陈世峰的律师主张陈世峰当时手上受了伤,法医看了当时的照片,也在法庭当场检查了陈世峰静脉处的伤痕。律师还认为,从案发后当天陈世峰的照片来看,看不到这个伤口。换句话说,他并不认为这处伤口是当时打斗造成的。
律师再问,陈世峰案发后脸上有伤痕,是否可能是江歌拿刀刺的,法医说不可能,他认为最大的可能是指甲划伤。
在陪审员和法官的短暂询问后,法医离庭。
检方继续展示了其它证据。包括陈世峰、江歌和刘鑫三人的行动报告书,其中包括一段半个小时左右的视频,记录了案发前后三人的行动轨迹。
东京时间下午4:40,庭审结束。
在接下来的5天里,还会有两个证人出庭。检方准备了30份证据,余下的部分也会继续在庭上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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