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主笔 谢梦遥
期末临考前在教室里上自习,我嘴里轻轻念着,在笔记本上写着字。女朋友问我在干嘛,我说我在创作说唱歌词,她不可思议地笑了。
那是11年前的事了。那时我对hip-hop音乐着了魔。我看过电影《八英里》,就想着电影里穿着帽衫的艾米纳姆是自己。我听龙门阵、黑棒乐队,听美国匪帮说唱,穿oversized衣服,留一头冲天的爆炸头。在那所作风严谨的法律院校里,嘻哈文化属于旁门左道,我大概是校园里唯一的Hiphopman。
那年我总想象自己变成一个rapper,却从来没有找到入门之法。后来,我成了一个特稿记者。
这些年我一直想围绕说唱写点故事,也曾报过相关选题,但这个文化实在太小众了,又没有什么触发事件。直到2015年8月,机会似乎来了,文化部下架了100多首网络歌曲,其中有很多是说唱。有一个我很喜欢的说唱组合,被禁了8首歌。
我联系了那位主唱,我们面对面地坐下聊了3个小时。其实我很想听到他坦白,从文艺自由或者政府行为边界的角度,禁令本身有值得检讨的地方。但他并不认可,或者说,他根本不愿面对真正的问题。出于种种原因,那个稿子最终也搁浅了。
我一直在等待,终于等来新的机会。这个夏天,《中国有嘻哈》风靡全国,但早在节目筹备期,我就注意到了。我不敢肯定它一定成为爆款综艺,但我觉得小众文化走向大众的过程,本身就构成新闻。也是自那时起,我就开始了采访。提前启动是有利的,7月前我就完成了大部分6强选手的采访——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们的赛绩,据说后来他们的档期非常难约。
为了更多了解嘻哈文化,我还特地从淘宝买了一口金牙。与艾福杰尼节目上戴的那款一模一样,唯一差别是它的售价只要45元,黄铜制造。但因为看不懂英文说明,导致咬合不当,我的下门牙崩掉了一小点(我后来试图申请工伤但没有成功)。我非常气愤,马上把金牙丢进垃圾桶里。我还买了一个海盗帽,戴上它对rapper进行采访,我猜想气氛一定很融洽(他可能会喊我一声my homie!),但一次也没好意思拿出来。
我下载了2000首中文说唱,包括我以前完全不会听的类型,比如trap和方言说唱,把它们当成任务听,我一度听得要吐了。
我发现,以往对嘻哈音乐的热爱没有辜负,2015年那次未成报道的采访也没有浪费,因为它们都变成了记忆与经验,能让我问出更深入的问题。也正是在采写过程里,我才真正搞懂双押、layback等技术概念,发现以前我写的那些说唱词完全不行。
我也在利用采访机会,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比如我注意到rapper唱trap时常常加入拉长的「skirt」,问是怎么回事,rapper们说那是模仿兰博基尼等豪车的刹车声。我当然不舍得放弃这个信息,想办法把它融进稿子。
作为记者的特权,我可以全国各地去追踪感兴趣的人。在重庆我和Gosh成员待了好几天。一个周六夜晚,我在他们的工作室看《中国有嘻哈》。Bridge坐在我前面的一个轮椅上——那真的是一个康复轮椅,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买它。那感觉实在太神奇了,我躺在沙发上,身前是Bridge的拖把式脏辫,屏幕上,同一个拖把式脏辫在唱歌。现在回想起来,仿佛是喝了好多啤酒另加雾都酷热的天气导致的一个幻觉。
「我觉得我的生活其实挺Hip-hop的。比如读书的时候,坐上一辆公交车,我就带着伴奏,在那写词。」Bridge说,「我看着路边的风景,想着一部影片叫《八英里》,我就觉得我自己是阿姆。」
Boom!就像跨越漫长岁月,同样的经历在不同的两个人身上出现了。一个是受访者,一个是采访者,但那一刻,我们是相同的。我内心充满感动,感到自己又年轻了一把。
这就是做记者的快乐吧。短时间内,你可以进入到另外一种生活,体会过去所未见的人生。它可能是你想要的,可能是你错过的。只要够努力,就能浸入其中。运气好的话,你还能找到那种曾有过但几乎被日常生活洗刷掉的感受。猫有九命,记者有着更多重的生命体验。
我想,我永远也成为不了一个嘻哈歌手了,但至少我已经开始练习我的freestyle了,水平极其拙劣,但我相信我会一直进步(就像硅谷的技术发展在印度,没有什么可以把我禁锢,比赛还没结束他们为我提前庆祝)。
一直进步,就像我写的特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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