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申报2018年航空与燃机产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航空与燃机产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对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制无人机、直升机、公务机、发动机等整机产品并实现首次销售的单位进行补贴,最高可达1000万元。
1月11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上发布与成都市财政局合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航空与燃机产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的通知》,根据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的通知》及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航空与燃机产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对承担国家专项研制任务机构的补助以及研制无人机、直升机、公务机等整机产品并实现首次销售的奖励进行了规定。
其中,《通知》规定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制无人机、直升机、公务机、发动机等整机产品并实现首次销售的单位,在提交具体申报材料后,可以获得一定补贴奖励。补贴标准为首次销售合同执行后,按照销售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型号产品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给行业注入了强心剂”,成都工业学院无人机产业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严月浩表示,这次的补贴力度很大,能够激励当地产业,同时也对全国无人机产业起到了带头示范的作用。
严月浩提到,这一次补贴措施并非来自突发奇想。在2017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设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入选首批26个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之一。2017年8月, 成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成都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成都市经信委此次的补贴措施,实际上是这一系列政策的具体延伸和应用。
由于有较好的军用无人机研发基础(如“翼龙”、“云影”等),成都市对于无人机产业十分重视。严月浩表示,这一举措除了给行业带来振奋消息外,还起到了行业聚焦的的作用。《通知》中提到,对成都市无人机、直升机、公务机等整机产品首次销售施行资金奖励,“对企业产品起到一个聚焦作用,2015年以来以培训、消费娱乐为主的无人机企业迅速增加,这一通知则鼓励工业级别的无人机。做整机产品要求企业去做实业,而不是靠概念炒作”。
严月浩认为,这一补贴举措很可能会吸引一些无人机企业到成都注册发展,形成产业聚集效应。
至于在政策的落实层面上,严月浩提出,一些指标还能再深入细化。比如补贴数额按照首次销售合同执行后,销售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那么这个是首单,还是首批呢?是一台还是多台加起来?”补贴要求中对单个型号产品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有的民用无人机并没有引入型号的概念,如何进行补贴?包括对无人机的定义,是不是所有广义的无人机都进行补贴?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细化。”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