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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腾讯科技&知乎
作者 / 逻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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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系知乎法律领域优秀回答者、《我是检察官》作者、职业律师逻格斯
昨天,“黑洞图片”引爆了“视觉中国”的黑洞:制作者欧洲南方天文台都表示可以免费商用,视觉中国却声称自己获得授权,想使用必须付费,而后更爆出国旗、国徽和他人企业商标纳入自己的图库。
在法律上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一、版权、商标权、肖像权的关系?
版权、商标权、肖像权原理不同,保护的对象不同,大体上是并行不悖的,但又有所牵连。
肖像权保护的是公民的“外在形象”,《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商标权保护的是“商誉”,商标又可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得侵害他人的版权和肖像权,否则将有可能被撤销,企业在设计logo时,以原创为原则,避免侵害版权的风险。
版权保护的是“人类创作”,具体来说,是保护权利人,一件侵权的作品,依然享有版权,未经许可使用,依然可能侵害版权。
总结一下,肖像权人畜无害,你长得再随意,都不可能侵权;商标权最谨小慎微,一旦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著作权,可能就无法申请注册商标;版权最随意,主要关注是否具备“独创性”,只要具备独创性,我们一边要追究权利人的侵权责任,一边要保护权利人的版权权利。
二、“黑洞图片”的版权花落谁家?
视觉中国号称“享有版权”。但版权有位阶之分,视觉中国获得“非独占式许可”,只能保证自己使用。
想要阻止他人使用,需要获得“独占式许可”。视觉中国号称“获得版权”,无非欺负法盲,想要浑水摸鱼。
根据欧洲南方天文台发布的公告,任何人都可以可以在“完整引用”的条件下免费使用,哪怕用途是商业的。
If you want to use our materials without having to pay,the full image or footage credit must be presented in a clear and readable manner to all use:rs,with the wording unaltered。
当然,“黑洞图片”是否有版权,也要打一个问号。根据有关法律及国际条约,“黑洞照片”在版权上收到多个挑战: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才享有版权;
第一,创作是主观的,而根据新闻报道,“黑洞图片”是在科学家搜集的数据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数学公式“模拟”出来的,这个过程是客观的,既有可能因为并非“创作”而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思想与表达混同,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这是一个原则,但是当某种思想只有一种表达时,为了避免思想被垄断,我们将不保护该表达,目前看来尚无其他技术可以生成黑洞图片,既有可能因为“思想与表达混同”被认定为不享有版权。
我们假设“黑洞图片”享有版权,那么“黑洞图片”属于由于具体的科学家均是为南方天文台服务的,黑洞图片属于典型的“职务作品”,其版权属于南方天文台,参与创作的全球合作单位,也可能成为共同权利人。
三、如何正确、合法地使用图片素材?
关于版权,有一个误解:非商业用途的,可以直接拿走。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根据用途来区分,哪怕是公益用途,依然可能构成侵权。
正确、合法地使用图片素材,要从两个方面下手:
第一,尽量用无版权图片,尤其是经典的油画作品,均出自大家之手,经过时间的考验,是不二的选择;
第二,获取合法权利来源,包括购买付费图库、获得作者授权,获得授权之后,可以根据授权内容合法使用;
第三,注意如何合理使用,根据法律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换言之,使用的图片必须与文章具有关联性,且是为了“评论”“说明”问题而引用,如果是作为封面插图,依然会构成侵权。
如果收到图库的律师函,主要考虑通过几个路径抗辩:
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否获得了授权;
第二,是否是同一张作品;
第三,是否有更早的他人发表的作品;
第四,是否获得了真实、合法的授权;
第五,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法谚:所谓的版权,就是用利益之油,去浇灌创意之火。版权应当保护创作,而不是妨害创作。我们支持合法的维权,但浑水摸鱼的敲诈,应当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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