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松原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松原市生态建设办公室委托,现就松原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松原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
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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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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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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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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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CTTC-17YZFHW6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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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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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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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CTTC-17YZFHW6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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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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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部门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采购X【20171107】-0467号
通知书标号: 项目采购X【20171107】-0467号
3.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建设以满足智慧城市、政务云及企业云运营管理的需求为基础,总体架构是以大数据为核心、基于云计算模式进行构建的新型智慧城市架构,包括一个平台(云计算大数据平台)、两个中心(数据共享与开放中心、“爱松原”公众服务中心)和三个重点(创新应用、信息服务和政府决策),简称为“123架构”。
(1)云计算大数据平台;
(2)“爱松原”公共服务中心;
(3)数据共享与开放系统;
(4)智慧食药系统;
(5)智慧民政;
(6)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7)智慧旅游;
(8)智慧气象;
(9)财政监管平台;
(10)金融监管云平台;
(11)综合治税;
(12)大数据扶贫;
(13)中小企业云;
(14)智慧安监;
(15)智慧城管;
(16)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平台。
监理任务:
(1)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项目总体需求,为业主提供相关技术、产品的分析和有关技术选型的咨询服务工作。
(2)协助工程建设方与项目的中标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合同的商务洽谈和合同细节评审工作。
(3)在承建单位进入项目后,负责建立良好的协调和沟通机制,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协调建设方与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使承建单位能够更全面、准确的了解建设方的实际需求。同时,建设方也能够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使建设方、承建单位和监理方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合力,高质高效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项目开工后,监理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一套适合本项目的监理流程和规范,并制定和建立必要的保障措施。
(5)保证项目的关键技术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及早预测可能影响实施计划的各种因素,及时纠正可能影响系统功能和性能的缺陷。
(6)确保项目在保证质量、按照预定工期、在资金预算范围内完工。
4.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5.建设期: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爱松原”公共服务中心、数据共享与开放系统、智慧食药系统、智慧民政、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智慧旅游、智慧气象、财政监管平台、金融监管云平台、综合治税、大数据扶贫、中小企业云、智慧安监、智慧城管、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平台16个系统的建设期均为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监理服务期:该项目建设周期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至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缴纳税收记录凭证和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一标段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及证明材料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
第二标段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及证明材料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乙级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以上资质;
②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职能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或计算机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监理规范进行旁站或巡检,不得无故擅离监理岗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作方式:
(一)具体为投标人垫付,采购人分期付款的合作模式。合作期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并承担智慧城市、大数据、政务云及企业云的运营服务工作,政府分期给予固定费用。合作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可将项目设施全部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二)合作期限:7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贵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9时至16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331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第一标段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标段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通信监理资质证书和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IDC或数据机房类)业绩1项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于2018年1月3日9时前向招标方缴纳第一标段20万元投标保证金,第二标段3万元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长春市新发宾馆(长春市文化街99号三楼会议室)。
八、合同支付方式:第一标段:分期付款,具体支付金额如下:2018年支付总合同额的0%,2019年支付总合同额的2.6%,2020年支付总合同额的15.4%,2021年支付总合同额的19%,2022年支付总合同额的19%,2023年支付总合同额的20%,2024年支付剩余款项。第二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媒体: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采购预算:七年共48699.05万元 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招标人:松原市生态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0438-21177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 600049603
联 系 人:刘铁英
电 话: 18946795392、0431-88905602
邮箱:375852581@QQ.com